最近剛好有朋友詢問我相關問題,我想這也是許多上班族關心的議題。
以下分享個人與坊間”節稅顧問公司”討論後的粗淺想法。
如果大家有其他節稅妙招,也歡迎與我分享喔!
以下數字都是用111年5月報稅時的數字,明年會再有變動,如圖所示。
一、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錯誤,是”家戶綜合所得稅”
雖然財政部網頁多次寫到”個人綜合所得稅”,但實際上計算範圍包含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這是很重要的先決條件。
每個家庭成員的財務狀況、年齡、身體狀況(身心障礙、長照狀態)等,都會影響帳面上的所得總額及扣除額。
一般來說,增加越多受扶養親屬,節稅越多。
70歲以下受扶養之親屬有免稅額88000元/人。
70歲以上受扶養之直系尊親屬有免稅額132000元/人。
二、減少應納稅額第一招:減少帳面所得
(1) 一般受雇員工薪資所得
大多只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0,000元可以減免。
如果想要申報「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必要費用,
因為每一項只能減除薪資收入總額的3%,
所以薪資收入至少要222萬以上,再來考慮這部分
另外,只要你是勞工,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
「……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
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這個是不論在醫院或是診所都可以做的。
所以如果你願意把錢交給政府,
65歲後再領回,這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但是,因為勞退新制級距上限約月薪15萬,
所以最多每月只能提撥9000元。
(2) 執行業務所得(如診所醫師、保險經紀人)
如果你的工作性質符合,
恭喜你可以核實減除有關費用或成本,
就可以減除最少10%以上的帳面收入。
(3) 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如果你有房屋出租的,可以減除租金收入的43%
(4) 利息所得
每年存在銀行的利息,
累計金額沒超過27萬元,
這部分收入是不扣稅的(就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另外,100萬元以下放在郵局活存的利息,也是免稅所得
(5) 股利所得
股票的股息可以有8.5%抵減稅額,
所以如果所得級距在5%以下者,
買股票領股息,還可增加可抵減稅額。
所得級距在12%者,
其實算下來股利所得只被扣3.5%的稅,還算划算。
近年來,開立海外券商/複委託投資海外市場的風氣越來越盛,
雖然海外所得對一般民眾來說,
不須課稅,
但要注意國外股票的股息,
實際上當地政府還是會課稅(美國是30%),
所以是否投資海外市場對節稅有利,
可能是見仁見智。
三、減少應納稅額第二招: 增加列舉扣除額
首先,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2擇1計算,
所以列舉扣除額要超過12萬(單身)or24萬(已婚)才有用。
以下是幾個較常用到的扣除額。
(1) 捐贈
捐錢給基金會、慈善團體、政府機關…….
(2) 人身保險費
注意一人只能申報24000元,所以保太多人身保險也沒用。
(3) 全民健康保險費
所以健保費繳的多不用太哀怨,這邊還是會給你一些補償
(4) 醫藥及生育費
如果這一年常進出醫院,多災多難,這邊會補回來。
但是要扣除「保險給付」後的差額
(5) 購屋借款利息(30萬/戶)or房屋租金支出(12萬/戶)
注意一戶只能申報其中一項,
而且購屋借款利息要「自用住宅」,
還要扣除前面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四、減少應納稅額第三招:增加特別扣除額
要注意「幼兒學前」和「長期照顧」有排富條款,
只要所得稅率20%以上的,就無法適用本條款。
常見有以下幾種
(1)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人)
(2)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人)
(3)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人)
(4)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念大學的子女補助25000元/人
(5)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出售房產的交易損失
五、給上班小資族的節稅建議
所以這樣整理起來,要能好好節稅,只有幾個方法
1. 增加受扶養親屬:尤其是5歲以下幼兒、身心障礙、>70歲老人、需長期照顧者
2. 貸款買房+捐錢+付保險費
3. 買股票領股息,增加可抵減稅額
4. 勞退自提6%,減少帳面收入
然後對於高收入、高資產的醫師族群,還有幾個方向可以考慮
1. 考慮去診所服務…..
2. 將資產移往海外,至少避免帳面上的國內收入增加
3. 找認識的會計師詢問,尊重專業
六、補充說明:為什麼壓低課稅級距很重要
從前面敘述可以知道,所得稅率20%以上,
沒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和長期照顧扣除額,
而且被排富的家庭無法請領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
所以影響的層面相當大。
努力把課稅級距壓到12%以下,是相當重要的。
一般來說,雙薪家庭 + 1名未滿5歲小孩,
家庭年收入 > 224萬元就有可能被排富
(121萬
12%所得級距+26.4萬
免稅額8.8萬x3 + 24萬
標準扣除額 + 40萬 薪資特別扣除額 + 12萬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224萬)
最後政令宣導一下:
坊間有些專門的”顧問公司”,
專門找高收入、高資產族群,
以”協助節稅”的名義,
推銷境外保單。
我只能說,金管會於2020年有發布新聞稿,
列舉境外保單的四大風險,
即不受國內法規規範、不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
不易了解英文保單內容、不能抵稅或免稅,
若在國內行銷境外保單者,
則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報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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