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6日 星期日

MS&NMOSD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二) - 可能治療&照顧費用

上一篇文章忘記講到

我們神經內科常見的疾病

如腦中風、失智症等

一般是中老年人罹患的風險較大

然而MS/NMOSD是青壯年的疾病

之前看到的資料

MS 平均好發年齡為20-40歲女性

NMOSD平均發病中位數是39

在台灣兩個疾病雖然是罕見疾病

但在國外相對常見

甚至是國外年輕人最常見外傷以外的神經失能原因

(The leading cause of nontraumatic neurologic disability in young people)

所以不可不慎

 

接下來分析治療、照顧MS/NMOSD的可能相關費用

以及可以申請的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三、MS/NMOSD的可能治療&照顧費用?

 

前文

MS&NMOSD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 - 醫療背景知識與失能評估

有提到

 

MS/NMOSD急性期住院治療為主

所以主要的花費是住院治療相關費用

真的病況嚴重才需要另外自費20-35使用IVIG治療

另外,因為住院沒辦法去工作,

還要另外請看護or家人來照顧,

相關的薪水損失、照顧花費,

也要一併考慮到。

 

MS/NMOSD

慢性期-長期預防性/改變病程治療

是以門診治療為主

不過這部分兩種疾病不太一樣

MS改變病程治療(Disease Modifying Therapy, DMT)

雖然有的藥物需要健保署事前審查才能使用

但幾乎都有健保給付

NMOSD長期預防性治療

雖然有新型的專用生物製劑

但是健保不給付

引用國內權威-林口長庚張國軒醫師的說法

「施打一劑約需要花費20左右。

且並非一次見效,

而需每兩個禮拜或一個月施打一次,

年醫藥費保守估計約1200

可參考下文介紹

罕病「泛視神經脊髓炎」病友盼回歸社會,期待的新藥是否確實送到病友手中?

 

而我看到之前的醫學研究報告是治療2

所以如果傳統的免疫抑制療法無效

要用到這種藥物

粗估可能要燒個300-400……

 

另外,若因此疾病失能無法工作、轉換工作

或另外請看護or家人來照顧,

一樣有相關的薪水損失與照顧花費。

而因應生活的轉變,

也可能需要購買一次性的輔具、長期照顧之耗材,

造成財務上的負擔。

可參考以下圖片之整理

MS&NMOSD的醫療及照顧花費 對應之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未完待續......)

2023年3月19日 星期日

MS&NMOSD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一) - 醫療背景知識與失能評估

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簡稱MS)

以及泛視神經脊髓炎(NMOSD)

這是我們臨床神經科學中

非常神秘又難治的疾病

我盡量寫的簡單淺顯一點

不過……實在很難

因為這算是近年來持續研究進展的領域

很多東西推陳出新

若有任何疑問

最好還是找神經內科醫師當面詢問、討論

 

本文先簡介MS/NMOSD相關的醫學背景知識

之後再分析相關的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一、什麼是多發性硬化症(MS)?甚麼是泛視神經脊髓炎(NMOSD)?差異何在?

 

多發性硬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 MS )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脊髓)

發炎性脫髓鞘疾病(inflammatory demyelinating disease)

由於中樞神經系統反覆出現發炎反應,

造成髓鞘脫失,

傷害神經組織。

 

泛視神經脊髓炎 (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s, NMOSD)

最早被認為是MS的一種亞型,

然而隨著醫學進展,

1990年代以後

我們才慢慢發現NMOSDMS

是兩種不同的疾病

診斷及治療方式也有所不同。

所以這算是一種近期新發現的疾病,

連許多臨床醫師都不懂了,

我相信一般民眾也都不了解。

 

MSNMOSD發作(attack)的特色在於:

沒有發燒或感染的情況下,

急性或亞急性之發炎性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事件,

且症狀持續出現 24 小時以上。

MS症狀多元,可影響視覺、四肢及臉部肌力、平衡功能、感覺異常等

NMOSD主要是以視覺影響、四肢無力、大小便失禁等表現為主

 

下表是兩者症狀的發生率比較

MS NMOSD 症狀差異

(資料來源: 台灣神經免疫學會-多發性硬化症介紹)

 

治療方面

MS NMOSD的急性治療都是住院,

靜脈注射高劑量皮質類固醇

若無效或病況嚴重,

可考慮血漿置換術(Plasmapheresis)

這些健保都有給付

 

若這兩者都無效

可考慮使用靜脈注射人類免疫球蛋白 (IVIG)

不過目前健保未給付

一罐2.5g 大約4500

一次療程是2g/kg

所以患者如果60公斤

就要自費21.6

如果100公斤

就要自費36

實在是很大一筆數目

 

而長期控制的藥物

MS

免疫調節劑(immunomodulators)
免疫抑制劑(immunosuppressants)
免疫重建製劑(immune reconstitute therapies)為主

NMOSD以免疫抑制劑單株抗體為主

有些有健保給付

有些則無

之後再來說明分析

 

二、MS/NMOSD的失能如何評估?

 

臨床上評估患者狀況,

是用EDSS量表(The Kurtzke Expanded Disability Status Scale)來評估。

這個量表我覺得相當複雜,

評估的面向包含

視覺

感覺

腦幹

大腦(情緒、認知功能)

小腦

錐體

腸道泌尿等功能,

然後綜合各面向的分數來判定最終級數

不過我個人的理解

EDSS 4 表示患者還可以走超過500公尺(標準操場1圈以上)

EDSS = 6 表示需用拐杖

EDSS = 7 表示無法行走,需用輪椅

EDSS = 9 表示臥床狀態

EDSS = 10 死亡

可參考下圖便於理解

MS/NMOSD的失能評估


(資料來源https://www.tnms.com.tw/en/tool-edss/; https://my-ms.org/ms_progression.htm)

 

至於要怎麼對應到失能等級表呢?

參考之前提過的

勞工保險殘廢給付『神經障害-腦中風』審查標準之研究

裡面提到

其他中樞神經疾病:

以腦中風的殘廢等級標準考量

所以個人猜想

對應的勞工失能等級應該是

 

EDSS = 9.5 V.S. 一級失能

EDSS = 9.0 V.S. 二級失能

EDSS = 7-8.5 V.S. 三級失能

EDSS = 4-6.5 V.S. 七級失能

EDSS = 1-3.5 V.S. 十三級失能

 

不過實際上還是以個案狀況作認定

以上只是大致上的範圍


(未完待續......)

2023年3月13日 星期一

MS/NMOSD在商業保險上的健康告知

我一直很想寫一篇

關於多發性硬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 簡稱MS)

以及泛視神經脊髓炎

(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s, 簡稱NMOSD)的介紹

因為這是我踏入保險業的其中一個原因


我曾在住院醫師期間

照顧過一位40幾歲未婚的NMOSD患者

在入院前一天

突發性的四肢癱瘓

入院接受標準的類固醇以及血漿置換術治療

病況仍未好轉

 

當時有跟家屬提到

難治型的NMOSD患者

可考慮施打免疫球蛋白(IVIG)來拚看看

但是健保不給付

且療效不確定

家屬就為了是否施打這20-35萬自費的IVIG

憂愁不已

 

直到現在

每每我午夜夢迴之時

時不時想起患者的無奈

家屬的憂愁面容

總令我揪心不已

因為了解到健保的限制

以及商業保險的重要性

所以我才自學考上保險經紀人

在這個領域更加精進學習

 

因為有網友/病友詢問

確診為MS/NMOSD後能否投保商業保險

藉此機會整理、討論保險法以及實務上的投保問題

之後再來討論、介紹MS/NMOSD這些疾病

AI 作圖 from Stable Diffusion



一、MS/NMOSD在保險上的健康告知?


我特別找了幾家人壽公司之健康告知書如下

某球健康告知書

某龍健康告知書

某外商健康告知書


客戶需要說明以下情況

1.    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2.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七日以上

3.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後仍因同一傷病而被要求做以下的檢驗或檢查?
細胞學或內視鏡或核磁共振或電腦斷層檢查或正子攝影檢查
 

投保長期照顧險還有一條

4.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阿茲海默氏病、退化性關節炎、
骨質疏鬆症、失智症、
退化性脊椎炎,伴有脊髓病變者
椎間盤疾患,伴有脊髓病變者、
脊椎狹窄、外傷脊椎病變、脊椎腫瘤。

 

MS/NMOSD的患者幾乎都有以上的情形

就需要誠實告知病況

保險公司就會照會業務員

要求客戶提供相關的病歷

我猜想保險公司看到這疾病

就會直接拒保

因為未來的潛在醫療花費、失能風險太大了

賠錢生意沒人做

 

如果客戶不誠實告知

而保險公司承保

依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

或為不實之說明,

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

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

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

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

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

亦不得解除契約。」

另外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保險契約因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情事而解除時,

保險人無須返還其已收受之保險費

 

所以依照保險法

客戶隱匿或不實告知

被保險公司查到

不但保險不賠

而且連已繳保費都不退給要保人!

 

即便沒被保險公司查到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

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

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

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所以即便保險公司順利承保

如果是MS/NMOSD造成的疾病或失能

一樣還是不會給付保險金的

 

所以對於這樣的病友

站在風險管理的角度

建議繼續工作

維持勞健保等社會保險

並且自己存錢(風險自留)

以因應未來可能的相關醫療照顧費用

 

2023年3月5日 星期日

巴金森病(帕金森氏症)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巴金森病(帕金森氏症, Parkinson’s Disease)

是神經內科臨床上常見之疾病,

很多人常常跟失智症搞混,

但兩者起初的疾病表現是相當不同。

 

本文先簡介巴金森病相關的醫學背景知識,

之後再分析相關的社會福利及保險需求。

 

一、什麼是巴金森病巴金森病的主要症狀為何?

巴金森病是一種

好發在中老年人的退化性神經疾病,

主要是由於腦部

分泌多巴胺的神經元退化所造成。

一般是50-60歲發病,

由單側開始,會持續慢慢惡化。

 

主要臨床診斷的核心症狀為四個:

Bradykinesia 動作遲緩
4-6Hz resting tremor 靜止性顫抖
Rigidity 肌肉僵硬
Postural instability 姿態不穩

有動作遲緩加上其他三種症狀之一,

我們臨床上就會懷疑可能有巴金森病。

 

附上我的老師

彰化基督教醫院 

巫錫霖醫師/教授/前理事長/院長

(稱謂族繁不及備載)……

的衛教影片

 

二、甚麼是巴金森病的非運動症狀(Non-motor Symptoms)?

 

雖然巴金森病在診斷上,

主要是依照運動功能障礙來做判斷。

但實際上這樣的神經退化疾病,

也會產生很多非動作方面的疾患,包含

心理問題: 憂鬱(Depression)、焦慮(Anxiety)、漠然(Apathy)
睡眠問題: 失眠、
快速動眼睡眠行為障礙(Rapid eye movement sleep behavior disorder, RBD)
不寧腿
(Restless leg syndrome)
認知功能問題: 失智症、幻覺(Hallucination)、妄想(Delusion)
腸胃道問題: 噁心、便祕
其他身體疾患: 疲累(Fatigue)、嗅覺異常(anosmia/ Dysosmia)
講話/吞嚥/呼吸功能異常、姿勢性低血壓……

所以照顧巴金森病的患者相當不容易,

患者會漸漸冒出其他各種各樣的病癥。

 

三、巴金森病的失能如何評估以及可能額外治療費用?

 

雖然臨床上要精細評估患者狀況,

是用MDS-UPDRS來評估

患者的動作以及非動作的功能障礙。

不過在社會福利及保險認定上,

更常直接看Modified Hoehn and Yahr Scale


此量表整理如下 


分期Stage

Modified Hoehn-Yahr Scale

各分期平均轉換時間()

1

單側影響

 

1.5

單側及軀幹症狀

20

2

雙側症狀,無平衡問題

2.5

雙側症狀,後拉測驗(pull test)仍可恢復

62

3

雙側症狀,有平衡問題,生活功能獨立

25

4

嚴重失能,但仍能自行行走或站立

24

5

臥床或坐輪椅

26

(資料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Hoehn_and_Yahr_scale)

Modified Hoehn and Yahr Scale
(資料來源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22273772_Better_Balance_with_Somatosensory_Exercises-a_Parkinson_Perspective)


所以可以看到平均患者

從初發病到兩側都有症狀的

早期階段(Stage 1-2.5)

大概可以撐6-7年,

藥物開始效果不佳的

複雜階段(Stage 3-4)

大概是4年左右,

最後平均2年後,

就會無法行走。

 

巴金森病很特別,

藥用對了,

患者一開始會感覺症狀快速逆轉,

覺得醫師是神醫。

但是隨著患者年紀漸漸變大,

藥物效果就會變差。

 

在比較中後期(advanced stage)的巴金森病(Stage 3-5)

可能會需要外科手術介入,

以增加有藥效的時間及減少嚴重的異動症。

藥物一般都有健保給付,

然而深腦刺激術(DBS)

即便有健保大部分給付,

目前仍需自費20-35不等;

左旋多巴小腸膠凝體(Levodopa-Carbidopa Intestinal Gel)

目前健保尚未給付,

我也不知道開價要多少……

 

四、巴金森病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中央主管機關)?

 

1. 重大傷病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健保署之重大傷病項目並無巴金森症

但患者若合併失智症,

即可依失智症(精神病)的相關規定

來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2. 身心障礙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最主要是

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中的

b765 不隨意動作功能 Involuntary movement functions

可以申請。

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3 是輕度身心障礙
Stage 4 是中度
Stage 5 是重度

當然,如果巴金森症影響認知、語言、吞嚥等功能,

就可依患者狀況,

填寫第一類或第三類之身心障礙鑑定。

3. 長照2.0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領有身心障礙卡、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或65歲以上老人即可申請。

長照四包錢包含:
照顧及專業服務、
喘息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
輔具租借、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詳情可上衛福部長照專區或撥打1966查詢。

4. 外籍看護工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就是寫巴氏量表請外傭

基本上有影響生活功能即可申請。

不過請不請得過,

重點是日常生活功能(ADL)及年齡

看十個項目

進食、移位、個人衛生、如廁、洗澡、

平地走動、上下樓梯、穿脫衣物、大&小便控制

85歲以上的患者幾乎都可以過,

80~84歲的患者,巴氏量表60分以下可以過,

79歲以下的患者,巴氏量表35分以下可以過。

 

五、巴金森病的相關保險給付?

1. 實支實付醫療險/日額型醫療險

巴金森病是慢性疾病,

一般是在門診治療,

若因疾病相關併發症或接受相關外科手術住院治療,

可申請醫療險相關給付。

2. 勞保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

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4起,

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

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住院超過4,可以請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最多可請6個月到1年。

3. 勞保/農保/公保失能

以勞保為例,

巴金森病符合中樞神經失能

所以若確診為巴金森病,

可對照勞保失能給付標準,

依照患者之日常生活活動及工作能力,

認定為一、二、三、七、十三級失能

可對照之前講到的勞保神經障害失能認定 

4. 失能險

商業保險的失能認定幾乎是跟著勞保的,

所以一般失能險也可以申請到一、二、三或七級失能

5. 長照險

一般市面上的長照險,

巴金森病需要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三項以上嚴重障礙,

包含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更衣

才能理賠,

認定上比巴氏量表嚴格。

6. 嚴重特定傷病險(22)

這個是比較特別的地方,

範圍最小與最大的

重大疾病險(7項疾病)、重大傷病險(健保署200多項)

不會給付單純的巴金森病。


反而是嚴重特定傷病險(22)雖有包含巴金森病,

但很多條款都會寫

(1)   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效

(2)   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4

(3)   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三項以上嚴重障礙

要同時滿足以上三點才能申請理賠,

所以條件非常嚴苛。


所以簡單說,

嚴重特定傷病險(22)認定上,

需要同時有

巴金森病治療>1+中度身心障礙卡+巴氏量表

才能請領。

當然另外一個解法,

如果患者同時合併有失智症,

那就照失智症(慢性精神病)的相關規定,

來請領重大傷病險。


以上是相關整理及說明。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討論or留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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