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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2日 星期日

「高頻熱凝療法」V.S.「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保險怎麼賠? Pulsed RadioFrequency and Insurance Claims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疼痛醫學是相當專門的領域

近年來隨著醫療科技推陳出新

也有各式各樣的介入性疼痛療法

希望解決民眾的慢性疼痛問題


然而

我們的商業醫療保險

是否能理賠這樣的手術呢?

最近看到一則判決

或許可以給大家一些啟發喔


# 免責聲明

本文參考相關文獻資料

提供作者個人之見解

此篇文章無法代表各保險公司之立場

實際理賠爭取

仍須依保單條款及醫學事實 

個案認定

無法通案處理喔!



一、甚麼是”高頻熱凝療法”?
甚麼是”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
有何差異?


資料來源:

A comparison of pulsed radiofrequency and radiofrequency denervation for lumbar facet joint pain


我在拙作

理賠實務 - 論水冷式高頻熱凝療法
Cooled 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1/cooled-radiofrequency-coagulation.html

有提到

高頻熱凝療法是一種介入性疼痛治療

可用來治療脊椎退化性疼痛、頭頸部疼痛及三叉神經痛等疾病

健保2-2-7西醫手術的章節

有條件給付相關手術費用的

如下圖所示

 



而根據文獻資料

射頻治療(RadioFrequency)可分為兩種

  • 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
    (Pulsed RadioFrequency, PRF)
  • 高頻熱凝療法
    (RadioFrequency Denervation/Ablation/Coagulation, RFD)


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PRF)

射頻產生器產生交替重複的電刺激

使神經組織溫度維持在42℃以下

較不會破壞組織

影響到大條的感覺神經


而在傳統高頻熱凝療法(RFD)中

射頻產生器產生交替電流

可誘導針尖周圍組織中的離子運動

通常電極尖端的溫度

60-80℃, 持續60-90秒

從而選擇性地熱凝固痛覺傳導神經

所以”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

若真要細究其原理

與傳統”高頻熱凝療法”

或許有些許不同 


二、實際判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桃保險簡字第71號民事簡易判決


簡言之

患者有投保某公司之實支實付醫療險

「腰椎間盤突出、頸椎間盤突出」

多次接受

「高頻熱凝療法(脊椎神經根阻斷術)」

欲申請保險金給付


然而保險公司認定

健保2-2-7手術

83079B「高頻熱凝療法」

是專指「傳統高頻熱凝療法」

「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

與健保手術不同

故拒絕給付保險金

患者因而提起訴訟求償


法官函詢醫院

其回覆

系爭手術屬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

即為系爭健保手術(代碼:83079B)

系爭手術之手術代碼記載為83079『Z』

係本院自費代碼,

因系爭健保手術有嚴格的申請條件,

需術前審核健保給付,

3個月以上保守治療無效

才可申請且不一定核准,

病人疼痛無法等待,

故本院均採自費診療。


法院也函詢健保署

關於此健保手術之認定範圍

健保署回覆


醫事服務機構認定符合規定

且經事前審查通過者

均可向本署申報83079B,

原告於耕莘醫院門診執行83079B高頻熱凝療法,

未向本署提出事前審查申請且亦未向本署申報,

應屬病人自費項目無涉健保給付

至『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是否屬系爭健保手術,

臨床專業範疇

另現行健保支付之診療項目中

未有『脈衝式高頻熱凝療法』之名稱。

考量本案未涉健保業務權責

且涉及醫療臨床專業實務,

請循醫療鑑定相關程序辦理。


所以最終法院參酌醫院醫師之專業認定

「系爭手術即為系爭健保手術(代碼:83079B)」

最後判定保險公司

須給付保險金。


三、結論


隨著醫療科技推陳出新

自費項目逐漸增多

商業保險理賠爭議也持續不斷

我個人也尊重法院、評議中心及保險公司的條款解釋


不過個人認為

醫學專業事實判斷

如何定義及認定手術/疾病

這部分還是應尊重醫師的看法

而最終醫學事實如何認定

也可能會影響到最後的理賠/判決結果


不過還是希望

商業醫療保險的條款設計

能更貼近實際醫療端的需求

否則就目前現況來看

未來理賠爭議只會更層出不窮喔……


以上報告 歡迎不吝賜教


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

理賠實務 - 論水冷式高頻熱凝療法 Cooled 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本文特別感謝保險武士的討論分析及邀稿>


最近有篇民事訴訟裁判文

112年度板保險簡字第3號

法官認定”高頻熱凝水冷式療法”

不屬於保險契約條款之”手術”

判決原告(保戶)敗訴

在網路上引起一陣討論

甚至有保險專家義憤填膺

說此裁決

”只對被告(保險公司)之抗辯拍案應許”

令人無法理解接受


身為醫師兼保險經紀人

雖然希望站在被保險人/病家的立場

為其爭取應有的權利

然而筆者認為

法官的判決

在醫學上確實有理由

可以理解法官為何如此裁判


本文嘗試以個人查找到的資料及理解

分析此裁判文

希冀能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

醫學與保險

如何理解這樣的爭議案件?





一、甚麼是”水冷式高頻熱凝療法”(Cooled 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雖然我是神經內科醫師

不開刀的

但是我可以找一些衛教文章

供大家參考


依據奇美醫學中心神經外科 洪翊傑醫師的介紹

冷凝式熱凝手術是複雜性慢性疼痛病人的新選擇

http://www.chimei.org.tw/ePhotoAlbum/files/B5A2B7531F56E954503E56EAFAEF681F.pdf


傳統的介入性疼痛治療

包含

超音波導引神經阻斷術、
熱凝神經消融術及
高頻熱凝神經調控(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可用來治療脊椎退化性疼痛、頭頸部疼痛及三叉神經痛等疾病


然而如果是有動過手術

脊椎、膝關節或髖關節仍疼痛的患者

可能無法使用這些方法

就要用新式的”冷凝式熱凝手術”

主要是使用較新式的熱凝手術針

讓治療範圍更大

效果更持久

也有醫學文獻報告證明其療效


二、高頻熱凝療法(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之健保2-2-7條款說明


雖然臨床上

醫師會建議有需要的患者

接受相對應的手術治療

然而受到健保條件的限制

並不是每種手術

都可以請領到健保給付


關於健保2-2-7條款及手術定義

可參考以下拙作

NHI definition of Surgery 何謂手術? 奇怪的代號 2-2-7&3-3-4-3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9/nhi-definition-of-surgery-2-2-7.html

以下是其支付標準

 

NHI Definition of 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所以可以看到

健保條件是要先施作

影像輔助診斷性阻斷(image-guided diagnostic block)

二週後症狀未緩解才能做高頻熱凝療法(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並且要向健保署事先申請

通過審查

才能施作做在

脊椎、頭部及周邊神經

並沒有退化性關節炎的適應症


並且健保僅給付5360點

加計材料費才1萬多點

健保還會因為打折給付

實際可能只給付1萬元

所以新式的醫材術式

健保可能是沒錢給付的……


三、事故經過及原保單條款說明


依據112年度板保險簡字第3號的紀錄

患者於111年9月15日,

雙膝退化性關節炎疼痛問題,

至醫院接受高頻熱凝水冷式療法手術治療,

支出自費醫療費用73,066元,

於111年9月20日,

雙肩退化性關節炎疼痛問題,

至醫院接受高頻熱凝水冷式療法手術治療,

支出自費醫療費用74,440元。

結果向保險公司申請兩次自費手術理賠遭拒絕。


我去查找患者投保的保單條款樣張


1. 手術險是這樣寫的

「第七條:〔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第四條之約定接受附表一所列手術治療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該手術項目之給付倍數,

給付「手術醫療保險金」。

……(中略)

前項情形,

若該手術不屬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舉之手術者,

本公司將不負給付之責任。」


2.實支實付醫療險對手術定義如下

「手術」:係指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舉之手術。


所以不論是此公司手術險或實支實付醫療險

皆須符合健保支付標準2-2-7所列舉之手術


四、個人對法院裁判書之理解


法官通常不是醫學專家

所以有徵詢其他醫院醫師的建議

裁判書裡寫道

「三、手術費用是否為健保診療項目「83078B」,

會依各醫院操作方式及手術部位而有所不同

特定手術部位須事前健保申請核定,

始得健保給付。

四、兩者皆為熱凝治療手術

惟「高頻熱凝水冷式療法」所用之特殊衛材能讓治療範圍擴大,

使治療效果維持時間較為長久」


所以個人理解

即便高頻熱凝水冷式療法

可與健保2-2-7條款所述之高頻熱凝療法(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畫上等號

但是健保規定是施作做在

脊椎、頭部及周邊神經

並沒有膝關節、肩關節的適應症

而患者一次是治療雙膝退化性關節炎,

一次是治療雙肩退化性關節炎。

當然就不符合健保2-2-7之支付標準

所以法官判決保險公司不須理賠囉…..


五、結論


雖然依美國醫學會之手術定義

不論是高頻熱凝水冷式療法”(Cooled 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或是高頻熱凝療法(Radiofrequency coagulation)

皆可稱之為廣義的”手術”


然而若保險條款規定

須符合健保2-2-7條款之支付標準

才符合保險條款所稱之”手術”的話

這樣保險理賠的範圍就會相當限縮

即便走民事訴訟

鬧到法院審理

法官也不一定會站在保戶(病家)這邊


所以盡量挑選

無健保2-2-7手術定義的保單

對保戶來說

真的需要申請理賠時

比較有機會成功獲得保險金喔!


以上報告

歡迎大家討論及分享


<免責聲明及廣宣>

本篇文章並不保證

個別保險理賠皆依此認定

若想找人協助爭取理賠,

請進入以下網站

保險理賠 ICU

https://claimicu.com/

這邊有專業的保險經紀人

可以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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