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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7日 星期日

如何認定”因癌症身故”?保險如何理賠? Cancer-Related Deaths and Insurance Claim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之前看到有新聞報載

保戶罹患癌症後死亡

保險公司認定保戶

“非死於癌症與其併發症”

而拒賠癌症身故保險金


資料來源:

繳了26年保費!

媽媽乳癌病逝「保險公司拒賠」

原因超扯:非併發症


雖然我不是癌症專家

對於如何認定患者死於癌症

也沒有一個很確切的標準與答案

但小弟嘗試整理相關資料供參考

Made by firefly

一、 癌症末期病人如何走向生命的終點?


資料來源: 

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四卷 人身保險P40-P44

腫瘤科吳教恩醫師 : 

癌症末期病人如何走向生命的終點?真實解析死亡原因

How Do Cancer Patients Face Death? A Realistic Analysis of the Causes


在醫學上判定死亡

傳統上是所謂的「心臟死」

我們醫師會先確認

患者的心電圖變成一直線

心臟停止跳動

無法救回

再宣告死亡

開立死亡證明書


由於醫療科技的進步

器官捐贈的用途

我們對於死亡時間點的探討

另有

  • 腦幹死亡說
  • 綜合判斷說

等不同學說認定

而在保險法上

如何應用及定義死亡時間點

也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不過再往前推算一點

我們如何認定與考究

死亡的原因呢?

雖然人生的終點

幾乎無一例外

”心肺衰竭”

不過造成”心肺衰竭”的原因

至少在癌症病人上

根據林口長庚醫院 吳教恩醫師/教授的分享

可能原因/併發症

包括營養不良、器官衰竭、感染、出血等因素

這些狀況最終導致癌症病人的死亡


只是要如何判定一個人

確切的死亡原因呢?

雖然臨床醫生可以依醫理推敲佐證

但最後的答案

還是要仰賴病理科醫師/法醫師的解剖報告為準


二、保單上如何定義”癌症身故保險金”?


雖然小弟從業資歷尚淺

不敢說看過多少保單條款

但可嘗試分享

看到的條款怎麼寫



所以可以看到

對於癌症身故的認定

至少有兩種

1. 癌症或其併發症而致身故
2. 癌症或其併發症或治療癌症必要之手術而致身故


不同的保險條款

定義不同

而不同的病人

要如何認定

是否符合理賠條件

更是考驗相關人士的智慧了……


三、實際法院判決,如何認定癌症死亡相關性?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保險字第 14 號民事判決

簡言之

被保險人投保防癌終身保險

於97年12月23日確診舌癌後,

陸續接受住院、門診及手術等相關治療

於103年9月20日至同年10月21日,

住院接受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股動脈血栓清除術、

右側膝上截肢、

氣管切開術等外科手術治療,

而於103年10月21日身故

保戶欲請求

癌症身故及

住院、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皆遭保險公司拒絕

因而提告


法院函訊其主治醫師

回覆稱

(一)OOO之死亡原因並非癌症之併發症或因其關聯性治療引發。

(二)直接死亡原因乃為下肢壞死引發敗血症,多重器官衰竭(以下空白)。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也出示其鑑定意見為

(一) OOO於97年罹患舌癌後,

經長期追蹤包括頭頸部電腦斷層追蹤均無腫瘤轉移之證據,

至103年9月2日急診

主要仍因為年紀老化、

合併有冠狀動脈硬化合併嚴重阻塞導致心肌梗塞病變、

再合併有心臟瓣膜疾病、

周邊動脈硬化、狹窄、糖尿病、高血壓、

大腦血管多重腦血管梗塞等造成死亡之結果。

最後主要死因為多重器官衰竭

包括冠動脈阻塞引起缺血性心肌、

心因性休克合併呼吸衰竭死亡。


所以最終認定

被保險人

非係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

或為治療癌症必要之手術而致身故者

保險公司不須理賠保險金


2.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7 年度保險字第 1 號民事判決


簡言之

被保險人投保

「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甲型)」+

「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

之後經醫院診斷罹患

原發性肝惡性腫瘤

接受相關治療後仍死亡

然而當時病理切片檢查

並未確認有癌細胞

保險公司無從認定

被保險人是否真罹患癌症

因而拒絕理賠相關保險金


法院函訊醫院

107年4月13日函稱

根據病理報告,OOO做肝切片檢查,

並無肝惡性(癌細胞)

然該院107年8月7日函復表示

依病歷記載,肝癌診斷通常依據病理報告確診,

針對沒有開刀患者切片檢查,因有風險,並不適合每一個患者,

故國際治療準則,針對一些切片有風險、影像表現為典型的表現,

其診斷準確率高達90%以上

所以法院認定

雖未經病理檢驗

亦得認其罹患肝癌

而屬系爭健康保險所稱之重大疾病

所以判定保險公司須理賠重大疾病險


然而關於癌症身故的部分

法院認定

上開診斷證明書之內容,

僅能證明黃世安生前有罹患癌症之事實,

尚不得據此逕認其因癌症死亡。

又死亡證明書所載死亡原因為「肝硬化併肝性昏迷」、

其他對於死亡有影響之疾病或身體狀況記載「急性腎衰竭」,

無從認其因癌症而死亡

所以判定保險公司不須理賠癌症身故保險金


四、結論


一個人最後如何走向生命終點

雖然臨床醫師、

與病理科醫師、法醫師

有可能依其專業知識

而推敲出死亡的原因

但應用於保險上

如何認定患者死於

癌症或其併發症或手術

仍視個案而定

也可能因此造成

癌症身故理賠的爭議


所以若真的考慮到死後

照顧遺族的需要

還是建議投保”壽險”

相對來說

理賠範圍較廣

比較能達到當初保險規劃的目的喔!

市面上人身風險相關保險-壽險篇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_29.html


市面上壽險相關保險 - 房貸壽險篇 

Mortgage Life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4/mortgage-life-insurance.html


儲蓄險的功用 

儲蓄險的功用 Endowment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9/endowment-insurance.html


以上報告

歡迎不吝賜教!


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

乳房纖維囊腫與保險告知/理賠 Fibrocystic Breast Changes and Health Insurance Declaration/Claim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乳房纖維囊腫是女性常見的乳房病變

而關於乳房纖維囊腫與保險核保的關係

我已在拙作

投保實務: 乳房腫塊(病變)與保險核保 Breast Lump and Insurance Underwriting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5/04/breast-lump-and-insurance-underwriting.html

有簡單說明


但若保戶曾經有

乳房纖維囊腫

不幸後來罹患乳癌

保險公司會不會依約理賠呢?


以下是相關資料整理說明

Made by Firefly


一、 甚麼是乳房纖維囊腫(fibrocystic changes)?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乳癌防治基金會

Benign Breast Disease in Women

衛教新知

幾種常聽到的乳房良性疾患


其實乳房纖維囊腫(fibrocystic changes)

是一種良性的、非增生性的乳房退化

好發於30-50歲的女性

目前資料顯示

超過50%的正常女性

都會有這樣的組織學病變

所以醫學上不認為是一種疾病


症狀方面

乳房纖維囊腫可能會造成

乳房疼痛或觸痛

但也有些人沒有感覺

是接受健康檢查後才發現的

所以也是因人而異


至於乳房纖維囊腫與乳癌的關係

我看到大多數說法是

臨床上檢測到的乳房纖維囊腫

並不會增加乳癌的風險

但也有醫師分享

有乳房纖維囊腫的婦女

以後得到乳癌的機率比沒有纖維囊腫的人

高1.7-4倍

所以這部分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二、 乳房纖維囊腫與健康告知書


上圖是我投保的某家保險公司

其健康告知事項

若客戶有以下情形


1. 最近二個月內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2. 過去2年內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
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就需要誠實告知保險公司病況

並且有少數保險公司寫到


3. 過去一年內除上述疾病外,
曾否被告知罹患下列疾病,接受過治療、診療或用藥?
--->乳房纖維囊腫


所以雖然「乳房纖維囊腫」並不是癌症

但並不代表客戶有這樣的體況

就判定「不用告知」喔!


三、 實際乳房纖維囊腫與契約解除/理賠案例整理


1.【112年評字第1233號】

簡言之

保戶111年6月22日投保防癌險

因為保戶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發現保戶投保前

於109 年 1月9日、2月27日

接受2次門診治療

病歷記載

未明示側性乳房良性腫瘤……ACR BIRADS Category 2:Benign finding. 

Suggest receiving yearly screening mammography

保戶於投保時

未誠實告知

(二)現在是否仍患有以下疾病:……(2)良性腫瘤……。

因而保險公司於同年12月15日

解除契約


評議中心認定

以乳房良性腫瘤而言,

按一般核保實務,

核保決定大致為:

投保前,若已有兩次以上影像檢查,

且其中一次在投保前 6 個月內,

影像檢查結果皆為良性發現,

沒有惡性疑慮,

醫療險、手術險、癌症險會批註除外

因病症還存在,

不會是標準體。

若僅一次影像檢查,

良性,由於仍有不確定性,

尚無法完全排除惡性疑慮,

醫療險、手術險、癌症險通常為延期


所以認定保險公司解除契約有理


2.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民事判決
 113年度基保險簡字第9號

簡言之

保戶於民國111年2月10日

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

於112年12月2日起因右側乳癌手術住院治療

欲申請保險理賠


然保險公司查到

保戶於110年3月28日之醫院乳房攝影檢查報告中記載

Impression: Right breast architecture distortion, ultrasound study is recommended.

認定保戶於投保前知道右胸部存在「腫瘤

主張保險法第127條

已在疾病不理賠


法官諮詢原醫院醫師

其回覆

(一)良性發現是依照全世界打報告的依據BI-RAD system,

分為category 0.1.2.3.4.5.6,

category 2是良性發現

即無異常的發現,

可能是纖維囊腫、良性鈣化等正常發現,

這個報告是全世界通用,適用於各科醫師判讀。

(二)該病患於110.10.21超音波並無長瘤

都有跟病患說半年至一年要回診定期檢查。

(三)該病患於110.10.21後於本院無就診紀錄。

(四)110.10.21的超音波並無長瘤,所以與112年診斷無關。


法官也認同

其乳房「良性發現」之狀態並無「長瘤」之異常,非屬「疾病」

所以最後判決保險公司須理賠保險金


四、 結論


乳房纖維囊腫是女性常見的乳房病變

在醫學上雖認定是良性變化

不是疾病

但是否增加罹患乳癌風險

我有看到不同的說法


在保險核保評估上

乳房病變的BI-RADS等級

確實會影響到保險的風險評估

可能會批註除外

甚至是延期再議、拒保

所以不可不慎


至於若保戶原本有

乳房纖維囊腫

不幸後來罹患乳癌

是否保險會解除契約

或是拒絕理賠

就要看清楚當初的健康告知書

以及醫師病歷報告怎麼判讀紀錄囉


以上報告整理

歡迎不吝賜教


2025年3月30日 星期日

重大『疾』病險介紹 Introduction to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在商業保險中

重大『傷』病險

與重大『疾』病險

一字之差

保障內容是天壤之別


我曾在拙作

健保型重大傷病險介紹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83

說明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及實務認定


此篇文章嘗試介紹

重大『疾』病險的項目

以及與重大傷病險

認定標準的不同

Firefly


一、甚麼是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是依據金管會發布的

「重大疾病項目及標準定義」

包含7項重大疾病的險種

(急性心肌梗塞、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末期腎病變、

腦中風後障礙、

癌症、

癱瘓、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而重大疾病險又分為

重大疾病險(型)

重大疾病險(型)


兩者主要差異在於

乙型其中4項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障礙、癱瘓、癌症) 

有另外區分成輕度和重度

而甲型僅包含重度的7項重大疾病


EX. 以某公司一年期重大疾病險(乙型)為例,

30歲女性 年繳保費1687

保額100萬

若不幸罹患輕度重大疾病

就可向保險公司申請10萬元保險金理賠

若不幸罹患重度重大疾病

就可向保險公司申請100萬元保險金理賠


而此契約重大疾病等待期為 90 天

保險契約生效日起90天後,

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才屬保障範圍


相較重大病險(包含300多種疾病)而言

雖然保障範圍差異甚大

但確實重大『疾』病險

在保費上可能有其優勢


二、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 – 重疊項目(腦中風)


我曾在拙作

腦中風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四) - 總整理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_22.html

有提到兩個險種的不同認定標準


重大傷病險

幾乎只要有腦中風

就可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

享有重大傷病權益,

減免健保部分負擔,

也可因此申請重大傷病險理賠


而在重大疾病險的部分

其定義為腦中風後障礙

需要在腦中風發生六個月

經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醫師判定,

一上肢or一下肢三大關節,

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肌力3分)者

才可申請輕度重大疾病


要是患者遺留下列機能障礙之一者

1. 植物人狀態

2. 一上肢or一下肢三大關節,肌力在2分以下,

或關節機能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3. 兩肢(含)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

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4.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才可申請重度重大疾病


所以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標準

在腦中風上

相較於重大傷病險

是嚴格很多


三、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 – 重疊項目(癌症)


可參考拙作

癌症定義:癌症一次金與重大傷病險的不同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84

 



重大傷病險的認定

只要是第1期以上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就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

免除部分負擔

也可依此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傷病險給付


而重大疾病險

比照癌症險定義

輕度癌症

申請輕度重大疾病

重度癌症

申請重度重大疾病

初期癌症不理賠


所以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標準

在癌症部分

相較於重大傷病險

一般保障範圍是比較小的


也可參考拙作

理賠實務-傷病/疾病險癌症定義與保險給付

Cancer Definition and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Claim


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標準

可能會造成部分癌症病人的理賠爭議喔!


四、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 – 重疊項目(末期腎病變)


這部分可參考拙作

理賠實務 - 洗腎與重大疾病/重大傷病險

Hemodialysis and Major Illness Insurance


重大傷病險定義為: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


重大『疾』病險定義為:

腎臟因慢性及不可復原的衰竭,

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之透析治療


可能疾病定義不同

會造成實際的理賠爭議喔!


五、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 – 重疊項目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重大傷病險的第十大項 - 接受器官移植

包含腎臟、心臟、肺臟、肝臟、胰臟、小腸、骨髓移植


而重大『疾』病險的定義

包含腎臟、心臟、肺臟、肝臟、胰臟、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


看起來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

可能是稍微大一點


六、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 – 非重疊項目(癱瘓)


此項目在重大傷病險中

是沒有的

反而在重大『疾』病險中有認列


不過此項目是以病人狀態來認定

與腦中風相似

要事故發生六個月後

1. 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之一關節,

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或肌力在2分以下

2. 一上肢或一下肢,

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

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或肌力在2分以下

才可申請輕度重大疾病


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

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或肌力在2分以下

才可申請重度重大疾病

所以認定是相當麻煩的


其實這樣子的認定標準

可能已經符合失能險的上/下肢機能障害


可參考拙作

長照險與失能險的介紹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61


七、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 – 非重疊項目
(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可參考拙作

【心血管疾病與重大傷病險】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75


這些項目在重大傷病險中

是沒有的

反而在重大『疾』病險中有認列

不過要注意其定義如下圖所示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心血管疾病

都可以獲得重大『疾』病險的理賠喔!


八、結論


重大『疾』病險

雖然保費可以較便宜

但是相對重大『傷』病險而言

保障範圍

重疊項目之理賠條件

可能較嚴格


部分理賠條件

甚至需要實際獲得治療

才可獲得理賠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末期腎病變、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

 或是要有較嚴重失能狀況

才能獲得理賠

(重度急性心肌梗塞、
腦中風後障礙、
癱瘓


個人認為

這樣的險種

或許比較適合以下客戶投保

1. 有些微體況的病人
2. 想節省保費
3. 特定心臟/致癱瘓疾病之家族病史
4. 想加強重度癌症/長期洗腎等疾病的保障額度


不然一般而言

還是重大傷病險比較泛用

保障範圍較廣喔!


以上報告 歡迎不論指教


2024年10月20日 星期日

理賠實務-傷病/疾病險癌症定義與保險給付 Cancer Definition and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Claim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大概一年前

我有寫過關於癌症定義

在商業保險上的認定

癌症定義 - 癌症一次金與重大傷病險的不同 Definition of Cancer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11/definition-of-cancer.html


最近剛好看到一篇評議書

【113年評字第 902 號】

可以讓我們從中了解到

不同的”傷病一次金”保險

實際理賠上

有可能會遇到甚麼問題喔……

Made by firefly


一、 癌症險重大傷病險的認定差異


我在拙作

癌症定義 - 癌症一次金與重大傷病險的不同 Definition of Cancer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11/definition-of-cancer.html

曾經寫過


107年以後的商業保險癌症定義

與重大傷病險的比較表

如以下表格所示


癌症類型

癌症險

重大傷病險

原位癌/0期癌

初期癌症

給付

1期惡性類癌

初期癌症

全額給付

1-2期非黑色素瘤(melanoma)之皮膚癌

初期癌症

全額給付

1期黑色素瘤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1期何杰金氏病(Hodgkin Lymphoma)、攝護腺癌、
膀胱乳頭癌、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直腸癌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邊緣性卵巢癌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1-2期慢性淋巴性白血病(CLL)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其他大多數第1級以上癌症

重度癌症

全額給付

C94.4急性泛骨髓增生伴有骨髓纖維化

癌症給付

給付

C94.6骨髓生成不良疾病

癌症給付

給付


不過我後來幫保戶保單健檢後

發現早期的重大傷病/特定傷病/癌症險種

可能會將

部分初期或輕度癌症

列為條款之除外不保的範圍


於是就有了以下故事……


二、 簡評【113年評字第 902 號】


簡言之

患者於民國98 年

投保某特定傷病險附約50萬元

於112 年發現罹患

「左側臀部皮膚纖維惡性肉瘤」

「左側臀部纖維惡性肉瘤(非皮膚癌)

於V醫院接受手術及冷凍治療

並已領有重大傷病卡


然而保險公司查到

V醫院的病理報告

其記載患者罹患的是

Myxoid 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這種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

(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保險公司認為是

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

屬條款之除外不保的範圍

而拒絕理賠


最後評議中心的醫療顧問認定

此種Myxoid 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是由真皮的結締組織產生肉瘤

屬於低惡性度肉瘤

並不包括在皮膚癌除外項目內

因為它發生不在皮膚

最後評議中心依此認定

保險公司須給付50萬元及遲延利息


我簡單Google查找中文文獻

確實有病例報告寫到

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DFSP)

是一種罕見的低度惡性皮膚腫瘤

可能保險公司才會如此認定

(資料來源: 顏面部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病例報告

2006中華民國口腔顎面外科學會雜誌)


不過英文文獻很明顯就說了

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DFSP) stands as 

a rare soft tissue sarcoma(軟組織肉瘤)

(資料來源: 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所以這種

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

(dermatofibrosarcoma protuberans, DFSP)

應該不是一般認定的皮膚癌喔……


三、 結論

由此案例可知

1. 早期保單有可能
不理賠初期或輕度癌症 
造成癌症保障的缺口 
請大家務必小心留意


2. 個人認為重大傷病險相對來說
認定標準較符合醫療現實
雖然重大傷病險不理賠原位癌/0期癌
但這個案例中
重大傷病險應該就直接見卡理賠了
比較不會有癌症定義的問題


所以聰明的你

會買

癌症險

重大傷病險

還是特定傷病險呢?


可以仔細想想喔!


2024年2月18日 星期日

保單健檢範例

人身保險的保障

是需要隨著個人及家庭狀況

來檢視及調整的


以前有講過

保險存摺介紹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html

可以幫自己的保單

做初步的檢視

但是其中的保額

以及保單內容

仍需要自己進入各保險公司官網查找

非常麻煩


而網路上有許多

保單健檢/保險分析的網站

(Ex. 保險e聊站)

我之前也對於此網站的操作

有簡單介紹

罐頭保單的邏輯 Logical Thinking of Package Policy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10/logical-thinking-of-package-policy.html

不過這畢竟是免費的網站

有些保單內容

年代久遠

查詢不到


後來發現

其實我們公司自己的保單健檢軟體

算是容易操作理解

我也幫許多客戶

檢視過自己的保障

讓客戶有恍然大悟的感覺


有一天有同業提醒

我好像沒有幫自己保單健檢過

所以…..就做了自己的一份檔案

供大家參考囉!

保障雷達圖 人生5大風險 生老病殘死

一、現有保單組合


1.小時候保單

 

壽險+意外險

小時候 

有個遠親是保險業務員

我們全家人跟他投保保險

不過當時可能是做

健康保險眷屬附約(家庭保單)

https://insurancelaw.tw/%E5%81%A5%E5%BA%B7%E4%BF%9D%E9%9A%AA%E7%9C%B7%E5%B1%AC%E9%99%84%E7%B4%84-%E5%85%88%E6%8E%8C%E6%8F%A1%E9%80%994%E9%A0%85%E9%87%8D%E9%BB%9E/

又或者是當時保單本身設計

到我成年時

已無任何醫療保障

只剩下100萬終身壽險及約100萬意外身故/失能保障


2.出社會後投保

富邦失能+重大傷病

富邦意外險

開始成為醫生執業後

有高中同學當保險業務員

在他的規畫整理後

我有另外投保大傷病險、意外險及失能險

雖然在當時

可能不是市場上最優秀的商品

不過事後來看

有投保到終身失能險

真是太好了~


3.成為保險經紀人後加保

全球重傷+實支+癌症

台壽意外+實支+癌症

後來因緣際會 

我兼職保險經紀人

再重新檢視自己及家庭的保障後

發現保單仍有不足之處

所以就自行投保

雙實支實付+重大傷病險+癌症險+人壽端意外險

這些險種算是當時的明星商品

其中有些保險

現在要買也買不到了……  


另外我服務的醫院及公會

有一年期團險

不過金額不大

並且非保證續保

系統也無資料

就沒有列入其中


二、 保障雷達圖

自己的保障雷達圖


保障細項

保障細項

 

這是我最喜歡我們公司這套軟體的地方

可以很清楚的看到

自己現有保障及建議額度


所以分析起來

我的實支實付、重大傷病、身故給付

初步是足夠的

手術醫療、住院日額雖無規劃

但雙實支實付有給付相關花費

所以就沒有規劃

另外意外住院

醫療實支實付也會啟動理賠

所以意外住院日額

不僅是1000元而已


三、未來可增加之保障

所以若真要說

我目前還欠缺甚麼保障

或許

1. 醫療/意外住院日額
(Cover未工作損失、骨折未住院、住院看護費……)
2. 癌症一次金/療程型癌症險
3. 長照/失能扶助金

可以再另外規劃保單投保


不過其實

重大傷病險也會給付癌症

可參考拙作

癌症定義 - 癌症一次金與重大傷病險的不同 Definition of Cancer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11/definition-of-cancer.html

所以其實也不一定要補足


而關於長照/失能扶助金及壽險的部分

我有幫自己規劃投資型保單

淺談躉繳型投資型保單及月配息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2/09/blog-post_26.html

每個月約有2.7萬元的配息

再加上自己投保的

每月3萬保額終身失能險

這樣應該是有達到失能月扶金的低標


另外提醒一點

每個人的壽險需求是不同的

建議可參考

壽險需求計算機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7/blog-post_30.html

以計算出自己的實際壽險需要

再規劃投保


四、結論


每個人的身體狀況、財務狀況與需求、現有保單、家庭成員……等都不同

因此人身保險的規劃

須依個人情況與需求

量身打造

並且最終

持續投資理財

累積資產/建立被動收入

增加自身的籌碼

才能面對未來人生的各種財務風險喔!


有任何建議或需求 

都歡迎與我討論~


2023年11月19日 星期日

癌症定義 - 癌症一次金與重大傷病險的不同 Definition of Cancer

 <癌症定義 - 癌症一次金與重大傷病險的不同>


這周來討論我一直不敢碰的主題 – 癌症

不敢碰的原因

是因為我不是癌症相關的專家

並且醫學上

癌症的主題非常龐大與繁雜

很難用短短的文章說明詳盡


不過癌症已數十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

並且隨著癌症治療日新月異

自費醫療費用也節節攀升

在人身風險管理上

癌症保險的規劃

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以下嘗試簡單分享癌症小常識

並且先來分析我最常規劃的兩個險種

癌症一次金及重大傷病險

兩者在保險理賠上

有甚麼不同


Made by stable diffusion



一、甚麼是癌症? 台灣癌症的死亡率如何?


癌症(Cancer) 

又名為惡性腫瘤(Malignant tumor)

簡言之

是一群疾病的統稱

是異常的細胞生長

可能侵入或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


根據衛福部統計

111年癌症仍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

近52000人死於癌症

111年國人十大死因

十大癌症死因中

肺癌肝癌已連續40 多年排名前兩名

另外大腸癌乳癌攝護腺癌

也都是前五名的癌症

十大癌症死因

而在男女癌症發生率的部分

大腸癌、肺癌、肝癌、女性乳房、甲狀腺癌、男性攝護腺癌

是最常發生的幾種癌症

癌症發生率

二、醫學上癌症的分期為何?


以下資料參考此網站內容

癌症分期、種類怎麼看?如何照顧癌症病人?癌症權威名醫來解答https://helloyishi.com.tw/cancer/cancer-types-and-stage/

其中鄭鴻鈞副院長是我相當尊敬的醫師


癌症分期最廣泛使用的是TNM分期系統

T, tumor代表原發部位腫瘤的大小

及擴散至鄰近細胞的程度

N, node指鄰近腫瘤淋巴結癌細胞的位置、大小及數量

M, metastasis指癌細胞有無遠端轉移

0代表沒有癌細胞 

數字越大表示腫瘤愈大或擴散愈多


而根據TMN分期系統

可對應到最後的數字分期


第0期是原位癌(Carcinoma In Situ, CIS)

第4期表示有遠端轉移

0、1、2、3、4期是數字愈大愈嚴重


三、癌症保險之癌症定義與分期?

 

金管會在107年

統一了商業保險中

癌症分期的定義

國內新出的

重大疾病/嚴重特定傷病/癌症險

在癌症部分

都是以下圖為定義

金管會重大疾病、嚴重特定傷病、癌症定義

癌症保險之癌症定義

基本上最常見的肝癌肺癌

是只要判定為第1期

就是重度癌症

第1期大腸癌、乳癌、攝護腺(前列腺)癌

以及特定的甲狀腺癌

會被歸類到輕度癌症

通常只理賠總保額的20%以下

若是第0期的原位癌

可能只會理賠總保額的10%


四、健保型重大傷病險之癌症定義?


關於重大傷病險的介紹

可參考以下兩篇文章

健保型重大傷病險介紹 (上) Introduction of (NHI) Major Illness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9/introduction-of-nhi-major-illness.html


健保型重大傷病險介紹 (下) - Q&A Introduction of (NHI) Major Illness Insurance - Q&A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9/q-introduction-of-nhi-major-illness.html


重大傷病險之癌症定義

在重大傷病項目的定義

是只要第1期以上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就可申請重大傷病卡

免除部分負擔

也可依此向保險公司

申請重大傷病險給付

而且不會打折給付 


五、不同癌症對應癌症險及重大傷病險?


因為不同的保險條款定義

不同的癌症類型

會造成請領到的保險金有所不同

簡單比較如下

癌症類型

癌症險

重大傷病險

原位癌/0期癌

初期癌症

給付

1期惡性類癌

初期癌症

全額給付

第1-2期非黑色素瘤(melanoma)之皮膚癌

初期癌症

全額給付

1期黑色素瘤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1期何杰金氏病(Hodgkin Lymphoma)、攝護腺癌、
膀胱乳頭癌、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直腸癌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邊緣性卵巢癌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1-2期慢性淋巴性白血病(CLL)

輕度癌症

全額給付

其他大多數第1級以上癌症

重度癌症

全額給付

C94.4急性泛骨髓增生伴有骨髓纖維化

癌症給付

給付

C94.6骨髓生成不良疾病

癌症給付

給付


癌症險

對各種癌症的保障範圍稍大

但多種初期、輕度癌症會打折給付


重大傷病險

除了原位癌不給付外

其他癌症都會全額給付


六、結論


癌症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

並且癌症治療照護費用逐漸攀升

個人認為

癌症相關保險與重大傷病險

都是非常重要

一定要規劃的險種

並且相較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說

理賠爭議較少

保費也還可接受


期望大家在規劃自身保險時

不要忘了加入這些險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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