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

乳房纖維囊腫與保險告知/理賠 Fibrocystic Breast Changes and Health Insurance Declaration/Claim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乳房纖維囊腫是女性常見的乳房病變

而關於乳房纖維囊腫與保險核保的關係

我已在拙作

投保實務: 乳房腫塊(病變)與保險核保 Breast Lump and Insurance Underwriting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5/04/breast-lump-and-insurance-underwriting.html

有簡單說明


但若保戶曾經有

乳房纖維囊腫

不幸後來罹患乳癌

保險公司會不會依約理賠呢?


以下是相關資料整理說明

Made by Firefly


一、 甚麼是乳房纖維囊腫(fibrocystic changes)?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乳癌防治基金會

Benign Breast Disease in Women

衛教新知

幾種常聽到的乳房良性疾患


其實乳房纖維囊腫(fibrocystic changes)

是一種良性的、非增生性的乳房退化

好發於30-50歲的女性

目前資料顯示

超過50%的正常女性

都會有這樣的組織學病變

所以醫學上不認為是一種疾病


症狀方面

乳房纖維囊腫可能會造成

乳房疼痛或觸痛

但也有些人沒有感覺

是接受健康檢查後才發現的

所以也是因人而異


至於乳房纖維囊腫與乳癌的關係

我看到大多數說法是

臨床上檢測到的乳房纖維囊腫

並不會增加乳癌的風險

但也有醫師分享

有乳房纖維囊腫的婦女

以後得到乳癌的機率比沒有纖維囊腫的人

高1.7-4倍

所以這部分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二、 乳房纖維囊腫與健康告知書


上圖是我投保的某家保險公司

其健康告知事項

若客戶有以下情形


1. 最近二個月內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2. 過去2年內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
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就需要誠實告知保險公司病況

並且有少數保險公司寫到


3. 過去一年內除上述疾病外,
曾否被告知罹患下列疾病,接受過治療、診療或用藥?
--->乳房纖維囊腫


所以雖然「乳房纖維囊腫」並不是癌症

但並不代表客戶有這樣的體況

就判定「不用告知」喔!


三、 實際乳房纖維囊腫與契約解除/理賠案例整理


1.【112年評字第1233號】

簡言之

保戶111年6月22日投保防癌險

因為保戶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發現保戶投保前

於109 年 1月9日、2月27日

接受2次門診治療

病歷記載

未明示側性乳房良性腫瘤……ACR BIRADS Category 2:Benign finding. 

Suggest receiving yearly screening mammography

保戶於投保時

未誠實告知

(二)現在是否仍患有以下疾病:……(2)良性腫瘤……。

因而保險公司於同年12月15日

解除契約


評議中心認定

以乳房良性腫瘤而言,

按一般核保實務,

核保決定大致為:

投保前,若已有兩次以上影像檢查,

且其中一次在投保前 6 個月內,

影像檢查結果皆為良性發現,

沒有惡性疑慮,

醫療險、手術險、癌症險會批註除外

因病症還存在,

不會是標準體。

若僅一次影像檢查,

良性,由於仍有不確定性,

尚無法完全排除惡性疑慮,

醫療險、手術險、癌症險通常為延期


所以認定保險公司解除契約有理


2.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民事判決
 113年度基保險簡字第9號

簡言之

保戶於民國111年2月10日

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

於112年12月2日起因右側乳癌手術住院治療

欲申請保險理賠


然保險公司查到

保戶於110年3月28日之醫院乳房攝影檢查報告中記載

Impression: Right breast architecture distortion, ultrasound study is recommended.

認定保戶於投保前知道右胸部存在「腫瘤

主張保險法第127條

已在疾病不理賠


法官諮詢原醫院醫師

其回覆

(一)良性發現是依照全世界打報告的依據BI-RAD system,

分為category 0.1.2.3.4.5.6,

category 2是良性發現

即無異常的發現,

可能是纖維囊腫、良性鈣化等正常發現,

這個報告是全世界通用,適用於各科醫師判讀。

(二)該病患於110.10.21超音波並無長瘤

都有跟病患說半年至一年要回診定期檢查。

(三)該病患於110.10.21後於本院無就診紀錄。

(四)110.10.21的超音波並無長瘤,所以與112年診斷無關。


法官也認同

其乳房「良性發現」之狀態並無「長瘤」之異常,非屬「疾病」

所以最後判決保險公司須理賠保險金


四、 結論


乳房纖維囊腫是女性常見的乳房病變

在醫學上雖認定是良性變化

不是疾病

但是否增加罹患乳癌風險

我有看到不同的說法


在保險核保評估上

乳房病變的BI-RADS等級

確實會影響到保險的風險評估

可能會批註除外

甚至是延期再議、拒保

所以不可不慎


至於若保戶原本有

乳房纖維囊腫

不幸後來罹患乳癌

是否保險會解除契約

或是拒絕理賠

就要看清楚當初的健康告知書

以及醫師病歷報告怎麼判讀紀錄囉


以上報告整理

歡迎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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