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壽險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壽險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5年9月7日 星期日

如何認定”因癌症身故”?保險如何理賠? Cancer-Related Deaths and Insurance Claim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之前看到有新聞報載

保戶罹患癌症後死亡

保險公司認定保戶

“非死於癌症與其併發症”

而拒賠癌症身故保險金


資料來源:

繳了26年保費!

媽媽乳癌病逝「保險公司拒賠」

原因超扯:非併發症


雖然我不是癌症專家

對於如何認定患者死於癌症

也沒有一個很確切的標準與答案

但小弟嘗試整理相關資料供參考

Made by firefly

一、 癌症末期病人如何走向生命的終點?


資料來源: 

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四卷 人身保險P40-P44

腫瘤科吳教恩醫師 : 

癌症末期病人如何走向生命的終點?真實解析死亡原因

How Do Cancer Patients Face Death? A Realistic Analysis of the Causes


在醫學上判定死亡

傳統上是所謂的「心臟死」

我們醫師會先確認

患者的心電圖變成一直線

心臟停止跳動

無法救回

再宣告死亡

開立死亡證明書


由於醫療科技的進步

器官捐贈的用途

我們對於死亡時間點的探討

另有

  • 腦幹死亡說
  • 綜合判斷說

等不同學說認定

而在保險法上

如何應用及定義死亡時間點

也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不過再往前推算一點

我們如何認定與考究

死亡的原因呢?

雖然人生的終點

幾乎無一例外

”心肺衰竭”

不過造成”心肺衰竭”的原因

至少在癌症病人上

根據林口長庚醫院 吳教恩醫師/教授的分享

可能原因/併發症

包括營養不良、器官衰竭、感染、出血等因素

這些狀況最終導致癌症病人的死亡


只是要如何判定一個人

確切的死亡原因呢?

雖然臨床醫生可以依醫理推敲佐證

但最後的答案

還是要仰賴病理科醫師/法醫師的解剖報告為準


二、保單上如何定義”癌症身故保險金”?


雖然小弟從業資歷尚淺

不敢說看過多少保單條款

但可嘗試分享

看到的條款怎麼寫



所以可以看到

對於癌症身故的認定

至少有兩種

1. 癌症或其併發症而致身故
2. 癌症或其併發症或治療癌症必要之手術而致身故


不同的保險條款

定義不同

而不同的病人

要如何認定

是否符合理賠條件

更是考驗相關人士的智慧了……


三、實際法院判決,如何認定癌症死亡相關性?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保險字第 14 號民事判決

簡言之

被保險人投保防癌終身保險

於97年12月23日確診舌癌後,

陸續接受住院、門診及手術等相關治療

於103年9月20日至同年10月21日,

住院接受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股動脈血栓清除術、

右側膝上截肢、

氣管切開術等外科手術治療,

而於103年10月21日身故

保戶欲請求

癌症身故及

住院、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皆遭保險公司拒絕

因而提告


法院函訊其主治醫師

回覆稱

(一)OOO之死亡原因並非癌症之併發症或因其關聯性治療引發。

(二)直接死亡原因乃為下肢壞死引發敗血症,多重器官衰竭(以下空白)。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也出示其鑑定意見為

(一) OOO於97年罹患舌癌後,

經長期追蹤包括頭頸部電腦斷層追蹤均無腫瘤轉移之證據,

至103年9月2日急診

主要仍因為年紀老化、

合併有冠狀動脈硬化合併嚴重阻塞導致心肌梗塞病變、

再合併有心臟瓣膜疾病、

周邊動脈硬化、狹窄、糖尿病、高血壓、

大腦血管多重腦血管梗塞等造成死亡之結果。

最後主要死因為多重器官衰竭

包括冠動脈阻塞引起缺血性心肌、

心因性休克合併呼吸衰竭死亡。


所以最終認定

被保險人

非係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

或為治療癌症必要之手術而致身故者

保險公司不須理賠保險金


2.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7 年度保險字第 1 號民事判決


簡言之

被保險人投保

「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甲型)」+

「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

之後經醫院診斷罹患

原發性肝惡性腫瘤

接受相關治療後仍死亡

然而當時病理切片檢查

並未確認有癌細胞

保險公司無從認定

被保險人是否真罹患癌症

因而拒絕理賠相關保險金


法院函訊醫院

107年4月13日函稱

根據病理報告,OOO做肝切片檢查,

並無肝惡性(癌細胞)

然該院107年8月7日函復表示

依病歷記載,肝癌診斷通常依據病理報告確診,

針對沒有開刀患者切片檢查,因有風險,並不適合每一個患者,

故國際治療準則,針對一些切片有風險、影像表現為典型的表現,

其診斷準確率高達90%以上

所以法院認定

雖未經病理檢驗

亦得認其罹患肝癌

而屬系爭健康保險所稱之重大疾病

所以判定保險公司須理賠重大疾病險


然而關於癌症身故的部分

法院認定

上開診斷證明書之內容,

僅能證明黃世安生前有罹患癌症之事實,

尚不得據此逕認其因癌症死亡。

又死亡證明書所載死亡原因為「肝硬化併肝性昏迷」、

其他對於死亡有影響之疾病或身體狀況記載「急性腎衰竭」,

無從認其因癌症而死亡

所以判定保險公司不須理賠癌症身故保險金


四、結論


一個人最後如何走向生命終點

雖然臨床醫師、

與病理科醫師、法醫師

有可能依其專業知識

而推敲出死亡的原因

但應用於保險上

如何認定患者死於

癌症或其併發症或手術

仍視個案而定

也可能因此造成

癌症身故理賠的爭議


所以若真的考慮到死後

照顧遺族的需要

還是建議投保”壽險”

相對來說

理賠範圍較廣

比較能達到當初保險規劃的目的喔!

市面上人身風險相關保險-壽險篇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_29.html


市面上壽險相關保險 - 房貸壽險篇 

Mortgage Life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4/mortgage-life-insurance.html


儲蓄險的功用 

儲蓄險的功用 Endowment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9/endowment-insurance.html


以上報告

歡迎不吝賜教!


2025年4月20日 星期日

植物人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Social Welfare and Insurance Benefits for Patients with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PVS)

意識究竟從何而來

是我從高中以來

一直在思考的一件事情


雖然對此我仍沒有解答

但至少多年的臨床經驗

讓我看到了一些失去意識的人們


本文嘗試簡介

甚麼是植物人

跟其他種意識障礙型態

並與社會福利/保險給付

認定標準做結合

Made by Firefly


一、 甚麼是植物人?
昏迷等其他意識狀態,有何不同?


資料來源: 

台大醫院神經部 - 昏迷,植物人與腦死

Hypoxic-ischemic brain injury in adults: Evaluation and prognosis


嚴重的腦部傷害

會造成患者意識不清

正常人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ale)是滿分15分

當患者因為重大創傷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66

等各種原因

造成昏迷指數在8分以下時

在臨床上可稱之為昏迷(Comatose)


若患者持續昏迷

一般在兩個星期內

可能會邁向死亡

或是漸漸恢復意識

但是有一群病患

會在幾星期後

漸漸進入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

患者可能可以張開眼睛

會有睡與醒的睡眠周期

但是對周遭的事物卻沒有感受能力

無法確定病人具有認知功能

若此狀態持續數月至一年以上

就被定義為持續性植物人狀態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PVS)

就是我們俗稱的植物人


原文的定義及描述如下


No evidence of awareness of self or environment and an inability to interact with others
沒有證據顯示存在自我意識或環境意識,
也無法與他人互動
No evidence of sustained, reproducible, purposeful, or voluntary behavioral responses to visual, auditory, tactile, or noxious stimuli
沒有證據顯示對視覺、聽覺、觸覺或有害刺激
有持續、可重複、有目的或自願的行為反應
No evidence of language comprehension or expression
沒有語言理解或表達能力的證據
Intermittent wakefulness manifested by the presence of sleep-wake cycles
有睡眠-覺醒週期,間歇性的覺醒
Sufficiently preserved hypothalamic and brainstem autonomic function to permit survival with medical and nursing care
保有下視丘及腦幹之自律神經功能
在醫療照顧下仍可存活
Bowel and bladder incontinence
大小便失禁
Variably preserved cranial nerve reflexes and spinal reflexes
腦神經及脊髓反射
保留程度不同


而不同意識狀態的比較整理如下

Source: Uptodate


二、 植物人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中央主管機關)


1. 重大傷病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若一開始是重大創傷/創傷性腦損傷

造成的意識狀態

如圖所示 

ISS≧ 16分

可以拿到重大傷病證明

不過後續若持續植物人狀態

不能用此診斷碼

申請重大傷病

若病況符合

可改用呼吸器重大傷病

或其他疾病診斷碼來申請

2. 急難紓困&急難救助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只要有重大傷病證明,

就可以到公所申請補助,

紓困跟救助的申請條件稍微有所不同,

可解燃眉之急。

3. 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教育部)

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

其本人、父母或監護人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

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所以重大創傷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對患者家屬的補助請領相當重要!


4. 身心障礙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第1類身心障礙類別

意識功能

有特別給植物人申請認定的項目

植物人可被認定為極重度身心障礙


5. 長照2.0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領有身心障礙卡者即可申請。

長照四包錢含:

照顧及專業服務、

喘息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

輔具租借、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詳情可上衛福部長照專區或撥打1966查詢。


6. 外籍看護工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就是寫巴氏量表請外傭,

基本上植物人狀態

可直接持身心障礙證明

向長照中心徵求家庭看護工

 


詳細關於長照2.0及外籍看護申請

可參考以下文章


長照2.0,外籍看護申請,與長照/失能險認定 

Long-Term Care 2.0, Application of Foreign Care Taker, and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7/20-long-term-care-20-application-of.html


三、 植物人的相關保險給付


可部分參考

【重大創傷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66


A. 壽險

別忘了壽險也會理賠”完全失能”

植物人狀態

是符合完全失能的理賠條件的


B. 實支實付醫療險/日額型醫療險/手術險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診療,

或接受相關外科手術住院治療,

可申請醫療險相關給付。


C. 勞保傷病給付/學保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

(1)勞保被保險人於參加勞保期間,
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含罹患癌症),
正在住院治療中,
不能工作,
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
可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2)學保有住院保險金,
每次住院上限5萬元可以申請。


D. 勞保/農保/公保/軍保失能


以勞保為例

植物人狀態

是符合一級失能

可申請相關失能保險理賠


E. 重大傷病險

只要有領得重大傷病卡就會給付,

另外

重大疾病險(7項疾病)中的癱瘓

特定重大傷病險(29項疾病)中的

深度昏迷

嚴重頭部創傷

是符合其認定標準

可申請理賠


有興趣可參考

重大『疾』病險介紹 Introduction to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5/03/introduction-to-critical-illness.html


F. 商業保險失能險


 商業保險的失能定義

植物人狀態

是符合一級失能

一樣可申請理賠


G. 長照險

植物人狀態

無明顯的認知功能

日常生活功能也完全無法自理

長照險是可以理賠的


H. 個人傷害險(俗稱意外險)

意外死亡、

意外日額、

意外實支等相關險種

若是因意外傷害事故

而造成植物人狀態

可依病況啟動相關保險給付


以上嘗試做相關整理

若有疏漏缺失之處

還請不吝指教!

2025年1月26日 星期日

KYC&KYP - 投資人風險屬性評估表 與 ETF/基金標的選擇

大家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投資理財

是現代人必修的一堂課

要有足夠的收入或資產

才能維持生活品質

並應對中老年後的退休/醫療/長期照顧……

等龐大的花費


雖然我不是投資專家

但是個人認為

有些基本投資觀念

還是想整理出來

供大家參考


以下是相關介紹&資料


※免責聲明:

本文僅為個人觀點與紀錄,

而非建議。

投資人申購前需自行評估風險,

詳閱公開說明書,

自負盈虧。




一、共同基金投資人學習路徑圖


資料來源:

共同基金投資人學習路徑圖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為了幫助民眾

用有系統方式

掌握學習資源

認識基金投資全貌

藉此達成中長期個人理財目標

有設立

共同基金投資人學習路徑圖

供大家免費參閱


其中內容包含

A設定理財目標
B退休理財準備
C認識共同基金
D基金產品種類
E如何投資基金
F基金績效衡量
G投資風險教育


所以裡面有一些基本觀念

希望大家可以有所了解


例如

1. 報酬愈高 風險可能愈高
2. 隨著年齡增長 投資風險性商品要減少
3. ETF是共同基金的一種

……等

如圖所示

 




二、認識自己(認識客戶KYC): 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問卷


資料來源

安聯投信

安聯人壽


在投資理財中

首先第一步

是認識自己的投資屬性

自己能夠承受多少市場波動風險

才能選擇投資適當的金融商品


實務上

在投保投資型保單時

很重要的

就是要評估

投資風險屬性

可能會詢問

1. 要保人的年齡
2. 曾經使用過之投資理財工具種類
3. 投資相關商品之理財工具經驗
4. 對投資理財工具的理解
5. 每年可用於購買投資理財工具之金額
6. 目前備用金(現金及存款)相當多少個月的生活開銷?
7. 購買投資型保單連結「外幣計價」投資標的,
一年可承受的平均含息價格損失(含匯率風險)
8. 購買投資型保單所連結投資標的,
在達到預計投資期間時(例如3年),
可承受的含息價格損失(含匯率風險)
9. 投資回報期望
10. 長期投資之期望每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11. 投資發生虧損時會採取的處理方式


至少這些問題

評估計分後

客戶可以大略歸類為

保守型: 選擇低&中低風險(RR1&RR2)
穩健型: 選擇低~中風險(RR1~RR3)
積極型: 選擇低~高風險(RR1~RR5)


如下圖所示 


所以並不是隨便聽人家報明牌

就可以投資的!


三、認識投資標的(KYP)
「風險報酬等級」RR1~RR5


資料來源:

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清楚:RR1~RR5

0050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

VT, Vanguard Total World Stock ETF

群益投信-基金總覽


投信投顧公會為便於投資人

快速區分基金的風險大小

制定了

「風險報酬等級」(Risk Return, RR)

這套評估方法

這是依據基金的類型、投資區域、產業和標的種類,

一層層區別出基金風險等級

風險由低至高

區分為5個等級

分別為「RR1~RR5」


RR1:大部分投資在短期貨幣市場工具上,
風險低但不保證本金不會虧損
RR2:大部分投資已開發國家的投資級債券、公債
仍有價格下跌風險
RR3:為兼顧資本利得和固定收益為目標的基金,
同時投資於股票、債券,或高收益有價證券
價格下跌風險
RR4:基金通常投資於已開發國家
或價格波動相對較穩定的大區域多國股市
可能有很大的價格下跌風險
RR5:基金通常投資於股市波動較大的單一國家、成長型類股
價格下跌風險很高


其實ETF 也有使用這樣的風險評估方法

例如有名的0050 

RR4等級的基金

投資全世界股市的VT

也是RR4等級的基金

並且VT美國的官網也寫著

此類基金建議要

”長期投資10年以上”

不建議定性不夠高的投資人持有喔!






而有些人愛玩的正二槓桿型ETF

其實是風險最高的RR5等級

並非適用於所有投資者喔!

 


四、結論


所以有些投資網紅

鼓吹大家都去投資0050 VT

等相對高風險ETF

甚至投資00685L等槓桿型ETF

我想這樣的建議不一定合適


這些股票型基金/ETF

一般都是RR4-RR5的風險報酬等級

年輕&積極型的投資人

才比較適合投資


個人認為

每個人應該先

認清自己的風險屬性

以及理財目標

選擇適當風險投資標的

可能才是比較適當的投資策略喔!

適合我個人的投資方法

也不一定適用於所有人

應該客製化

充分討論了解後

再下決定


以上報告

歡迎大家不吝賜教!


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投資型保險之介紹 Introduction to Investment Link Product (ILP)

最近在網路上

與網友們討論到投資型保險

發現許多人對這種保險不甚了解


雖然我很久以前寫過以下文章

淺談躉繳型投資型保單及月配息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2/09/blog-post_26.html

不過小弟嘗試再整理相關基礎知識供參考

Made by Firefly


一、 何謂投資型保險?


以下資料參考自

<投資型保險商品入門手札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投資型保險最重要的大小事>


投資型保險

其實是結合保險+投資的保險商品

依據”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1. 投資型壽險依其性質 可定名為

(1)○○○○變額壽險。
(2)○○○○變額萬能壽險。
(3)○○○○投資連(鏈)結型保險

2. 投資型年金保險 其命名為 

(1)○○○○變額年金保險


變額

表示其保額可隨時增加及減少


3. 傳統型利率變動型萬能壽險

俗稱的”廣義儲蓄險”

其命名為

(1)生存險稱○○○○(利率變動型或萬能)生存保險
(2)死亡險稱○○○○(利率變動型或萬能)壽險
(3)生死合險稱○○○○(利率變動型或萬能)保險

4.  投資標的的部分

投資型保單可連結的標的相當多元

包含

(1) 共同基金
(2) ETF
(3) 債券
(4) 類全委
(保險業委託經營或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
(5) 存款帳戶

……等


二、 投資型保險與傳統型保險之差異


簡單比較兩者之間的差異




三、 投資型保險的費用

(感謝廖昶翰執業保險經紀人的指導與討論)

這部分是大家最詬病投資型保險的地方

因為投資型保險會收取許多項費用

但其實傳統型保險也有收取費用

只是因為保單費用不透明

大家才不易察覺


常見投資型保險費用包含

1. 保費費用
(各保單設計不同
實際情況以保單條款為準)

(1) 前收型保險(定期定額繳費):
通常是在保單前5-6年
所投入的資金會先扣除一固定比例之附加費用後
餘額才會進入分離帳戶進行投資
目標保險費之附加費用率
上限不得超過目標保險費的150%
而若有超額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不得收取超過5%的費用

(2) 前收型保險(躉繳/彈性繳):
我看到的保單
是每次所投入的資金
先扣除3%之附加費用後
餘額才會進入分離帳戶進行投資

(3) 後收型保險(躉繳/彈性繳):
100%資金投入投資標的
但是可能每月收取
保單帳戶價值的0.16%
連續收取4年
作為投保的成本


2. 保險相關成本

(1) 危險保費: 每月依保單中的自然費率
“保險成本費率表”
依照年齡性別及保額
收取壽險保險費
如果是年金險
就沒有這項費用
(2) 保單管理費: 我看到的是每月收取100元
如果投資金額夠高(Ex. 200-300萬以上)
就會免除此保單管理費


3. 投資相關費用 包含

(1) 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
(2) 投資標的經理費
(3) 投資標的保管費
(4) 投資標的管理費
(5) 投資標的贖回費用
(6) 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就會依照保單設計及投資標的的不同

有的有收取

有的沒有

有的是在投資標的的淨值中扣除


4. 後置費用

通常包含解約及部分提領費用

不過如果是長期投資

就不會被收取此費用


所以若購買的是

投資型年金保險

金額夠大

長期投資

其實只會被收取

1. 保費費用
2. 投資相關費用

(有些標的不收取
或反映於投資標的淨值中
不另外收取)


就這樣

不過就沒有壽險保障的功能


如果是投資型壽險

會被多收

3. 危險保費(自然費率)

不過就會有壽險的功能

對年輕人來說

自然費率更具有優勢


四、 投資型壽險的優點


可參考拙作

儲蓄險的功用 Endowment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9/endowment-insurance.html


其實我個人認為

投資型壽險

回到壽險的功能來理解

只是投資型保險可自選投資標的

有機會投資獲利


個人認為

就像生死合險一樣

投資型壽險的功能包含

 



這些壽險保單可提供的功能與價值

加上自選投資標的的效果

才是投資型保險

能讓保戶買單的原因


以上報告

若有疑問

歡迎交流討論 不吝指正

2024年9月22日 星期日

失智症的相關法律及財務安全議題 Legal and Financial Issues related to Dementia

最近受院內院外單位的邀請

講解失智症的相關法律及財務安全議題


雖然我不是律師

自認在法律方面的知識非常薄弱

但仍硬著頭皮

整理並報告相關資料


藉由此篇文章

與大家分享相關資訊

希望能更全面性的照顧

失智症的患者

也望各路大神不吝指教


以下資料來源:

愛你到老.保護不少》淺談失智長者的法律保護與限制

台灣失智症協會 失智症財務安全及法律須知

【宣導】「監護人/輔助人差異一次看」懶人包

如何保護失智患者之財產?

林百欣爭產案|三太母女質疑立遺囑時精神狀態 庭上披露遺產總值29億元


零、 為什麼我們要注重 失智症的法律及財務安全議題?


隨著失智症的病程進展

失智症病人對於財務安排、自我照顧等功能

會漸漸變差

可能會做出不利於己之決定

被人詐騙或侵占


過去10年各地方法院

有關失智症的民事刑事案件

有明顯增加趨勢

其中民事案件

成長超過17倍

刑事案件則成長3.9倍

 


為了處理這些問題

甚至預防這些財務法律議題的發生

各公私立機關團體

有一些因應措施


一、 意定監護

意定監護

二、 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民法第14條第1項: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不能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

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

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

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

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監護之宣告


民法第15-1條第1項: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

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

顯有不足者

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

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

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

輔助之宣告


所以圖像化的表示如下


所以失智症的患者

依其病情輕重

可以準備

1. 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
2. 戶籍謄本
3. 聲請狀(可於法院領取、司法院網站下載或聯絡法律扶助基金會)


向法院(受監護宣告人居住地之法院)提出聲請,

並付裁判費1000元。


然後受理聲請之法院

會指定鑑定機構接受鑑定

患者是否達到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程度,

鑑定費用自付。


我們醫院端

可能就會收到公文

協助出示精神鑑定報告書

 


而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的比較

如下圖所示

 

三、 信用資料註記


四、 不動產預告登記


五、 身心障礙者限辦門號註記


為避免身心障礙者亂打電話

電話費暴增

或徒生其他事端

可向各電信業者

填寫以下資料

以限制身心障礙者的門號辦理


六、 信託類信託


為了保障失智患者財產上權益,

家屬可以協助失智患者辦理自益信託

以失智患者為信託人及受益人,

將財產交給信託業者(或銀行信託部門)代管,

信託業者依契約約定,

將資金投資在穩健的理財商品,

例如:定存、基金等,理財商品產生之孳息,

再依照契約約定提供做為生活費、安養費、看護費等


不過

其實我們的保單

可以設定保險金分期給付

類信託的功能

 

另外

個人認為

年金險也可提供類似自益信託的功能

將現金財產交付給保險公司

由保險公司保證年金給付

至最高110歲

並且每年領取的年金金額

不低於前一年的年金金額

如下圖所示

 



七、 金管會推動保險業對高齡消費者強化保護等措施


對於65歲以上長者

為避免”高齡金融剝削”

金管會要求客戶投保時

須提供”高齡投保評估量表”

以確保客戶

是否有辨識不利其投保權益情形之能力

及投保保險商品適合性

如下圖所示



八、 遺產議題 

除了失智症病人的醫療照顧

近年來我們漸漸注意到

有心人士會乘機覬覦其名下財產

或家屬面臨爭產訴訟議題

如下圖所示



建議要尋求專業人士

結合跨領域知識

一同來關注、處理相關議題


也不要忘了

保險可以提供的功能喔!


儲蓄險的功用 Endowment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9/endowment-insurance.html


以上報告

請大家不吝賜教


2024年9月8日 星期日

儲蓄險的功用 Endowment insurance

很感謝

Apen線上講座的邀請

小弟於2024年6月6日

於線上講解

【財富傳承與保險】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VdraUxAsmLb62Q1X/

之後也有朋友與同業

陸續索取PPT

或邀請分享相關資料


有鑑於社會大眾

對於儲蓄險有諸多誤會

此篇文章重點整理

個人認為

儲蓄險(終身壽險)的重要功能

讓大家可以有更多認識



零、 人會不會死? 死後遺產會有甚麼問題?




而死後的遺產

會面臨至少兩件事情


遺產繼承者稅賦


詳情請見

保險與遺產規劃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2/blog-post.html

淺談保險關係人之稅務分析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2/blog-post_13.html

保險關係人稅務分析-法定繼承人及最低稅負制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2/blog-post_19.html


一、 甚麼是儲蓄險?

(感謝張國文前輩的補充)


資料來源: 

人壽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https://rm.ib.gov.tw/Pages/Insu.aspx?Dir=001000&PKID=ffce241f-fecf-4193-9adc-915c9709ca67

市面上人身風險相關保險-壽險篇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_29.html

有關「儲蓄型壽險」定義之釋示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e&id=FE273768

儲蓄險是什麼

https://www.i835.com.tw/ins_intro/saving.php


在加入保險業前

我對儲蓄險的定義

一直很困惑


依據金管會保險局的資料

傳統上定義之"儲蓄保險"

是所謂的"生存險"



但我查到法務部的定義如下 


所以依照法務部的釋示

只要有”生存給付項目”的壽險

就可被認定為”儲蓄型壽險


而一般民眾的認定

只要是以儲蓄資產增值為主要目的的保單

就可稱為儲蓄險


基本上

只要看到名稱有

利率變動型」的保單

大概就可稱為儲蓄險


另外近年來越發流行的分紅保單

也可看作是一種廣義的儲蓄險/終身壽險


二、 儲蓄險的功用



所以對我來說

儲蓄險的功用

是用來跳脫生死限制

將財富移轉給其他人用的

目前儲蓄險的利率

並不是考量的重點


1. 槓桿

 


主要是首年的保額/保費比例的部分

長年期的終身壽險

可以拉高到30-40倍

將保額拉高


2. 指定受益人&分期給付保險金



受益人可以自己決定

並且身故保險金不一定要一次給付

可以分期

讓保險公司慢慢繳清

照顧家人長長久久

  

3. 預留稅源

 


保險公司一般要在15日

給付保險金

若有延遲

會給付遲延利息10%喔!


4. 保值

 



保單其實也是

其他具有相當價值財產

緊急情況時

也是一筆資金可以運用


以上報告

若想討論細節

都歡迎聯繫討論喔!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