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5日 星期日

腦腫瘤的醫學相關知識與保險核保(上集) Medical knowledge about brain tumors and insurance underwriting


國人聞癌色變

惡性腫瘤常年排名國人十大死因之首

每年台灣超過54000人因此死亡

而其中惡性腦瘤

雖然不在十大癌症死因之內

但死亡率卻名列前茅

一年存活率不到三分之一

而且易併發殘障/失能、甚至植物人等情形

所以即便現今科學昌明

惡性腦腫瘤

仍然是令人沮喪而無助的疾病


腦腫瘤不僅讓病人受苦

照顧的家屬甚至是社會

都蒙受極大的負擔

因此對於腦腫瘤的醫療處置到長期照顧

都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因為腦腫瘤的議題相當龐大 

本文先簡介相關的醫學背景知識

可能的醫療花費

保險核保須注意的地方

之後再分析相關的社會福利及保險理賠條件  



一、什麼是腦腫瘤?可能有那些症狀?

如何分類及治療?


資料來源: 

常見的腦部惡性腫瘤簡介 馬辛一部主任

腦瘤 - Brain Tumor

The 2021 WHO Classification of Tumors of the Central Nervous System: a summary


腦瘤是指生長在腦中的腫瘤

簡單可分為良性惡性腫瘤

  • 良性腫瘤
    一般生長緩慢
    並且較不會侵犯鄰近組織或轉移
  • 惡性腫瘤
    一般生長快速
    並且可能會侵襲周邊組織或轉移


然而

因為我們的大腦

分工精細且在功能上環環相扣

所以即便是良性腫瘤

也可能因為壓迫到正常腦組織

而造成嚴重的失能症狀


腦腫瘤的臨床症狀

與其位置、大小相關

可能症狀包含

  • 頭痛
  • 步態不穩
  • 癲癇發作
  • 視覺障礙
  • 記憶衰退、語言障礙或性格改變
  • 手腳無力或偏癱
  • 內分泌異常

等情形

所以若持續有這些問題

建議還是找神經外科/神經科醫師

進一步診療


在腦腫瘤分類/分期上

我以前學到的常見腦腫瘤

包含

  • 轉移性腫瘤(Metastatic Tumor)
  • 腦膜瘤(Meningioma)
  • 腦下垂體腺瘤(Pituitary Adenoma)
  • 原發性中樞神經系統淋巴瘤 (Primary Central Nervous System Lymphoma, PCNSL)
  • 膠質瘤(Glioma)

其中依組織學型態

有良性也有惡性的腫瘤

而較常見的腦部原發惡性腫瘤 - 膠質瘤(Glioma)

傳統的世界衛生組織分類系統(WHO Classification)

將腫瘤惡性度分為1~4級

數字越高,惡性度越高

不過近年來

隨著分子生物技術的進步

2021年 

WHO Classification of Tumors of the Central Nervous System

重新分類了腦腫瘤

依照腦腫瘤的

  • 組織學診斷(Histological diagnosis)
  • 中樞神經系統WHO分級(CNS WHO grade)
  • 分子生物資訊(Molecular information)

綜合判定

重新給予最後的

  • 整合診斷(Integrated diagnosis) 

如下圖所示

治療方面

如果可行的話

手術切除是最主要的治療方式

而不同種類的腦瘤

會選擇合併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及療靶藥物

所以腦瘤治療

是需要跨科、跨團隊的專業合作

相當不容易


二、惡性腦腫瘤的可能治療花費


資料來源: 腦癌 費用篇

https://www.dcard.tw/f/mood/p/254486708


許多人可能還停留在健保萬能

健保可以給付絕大部分醫療支出的印象

但若有看到近年來

網路上實際分享的案例

或許會有不同的想法


根據網友分享

為了治療為WHO分類第四級

彌漫型腦部惡性腫瘤

至少自費花了這些錢

  1. 開腦手術+術中放入化療藥片
    60萬左右
  2. 自費硼中子捕獲治療(Boron Neutron Capture Therapy, BNCT)
    70萬左右
  3. 自費化療+標靶 每月可以5千-1萬 依藥物種類而定


所以光治療腫瘤的費用

就可以超過130萬新台幣

還不包含輔助治療(保健食品.中醫治療.生機飲食……)

未工作損失等


如果沒有健保+商業保險的給付

真的每個人都有辦法

自己出錢負擔自費治療嗎?

大家可以再想看看


三、腦腫瘤與保險核保





以上是我手邊有的幾張健康告知書

可以看到


壽險/健康險部分

  1.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 腦瘤
  2.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七日以上?


這是各家保險公司

幾乎都會詢問的


傷害險部分

  •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 腦瘤


所以很顯然的

腦瘤是保險公司很注重的體況

2-5年內曾經罹患的話

都要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喔!


而依據保險醫學概論所述

若被保險人告知有腦瘤病史

保險公司可能會請被保險人

加做一般體檢並調閱病歷


  • 壽險部分
    (1)若為良性腫瘤並手術切除,
    無復發、無遺存神經障礙,
    可考慮加費承保
    (2)若為惡性腫瘤、
    無法完全治療、
    有遺存神經障礙者,
    應加重記點甚至拒保

  • 傷害險部分: 所有病況皆應婉拒
  • 醫療險部分:
    (1)若腦瘤已手術完全切除超過1年,
    組織學為第一級分級(Grade I),
    無復發、無遺存神經障礙,
    無併發癲癇,
    可批註除外承保
    (2)其餘病況皆應婉拒


四、腦腫瘤患者如何做失能評估


可參考拙作

【保險江湖一點訣】神經失能等級評估—論工作能力與生活自理能力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59

【保險江湖一點訣】長照險與失能險的介紹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61


腦腫瘤的失能評估

也可適用Modified Rankin Scale (mRS)

 (改良式Rankin中風量表)

依據患者的失能程度

分成0-6級

0分最輕微,6分最嚴重

 


巴氏量表

作為一種評估生活自理能力的量表

(包含進食穿衣、個人衛生如廁、洗澡、移位平地行走上下樓梯、大小便功能)

可以用來區分mRS 3-5分的狀態

可參考拙作的介紹

【長照2.0,外籍看護申請與長照險認定】

https://www.moodlight.com.tw/blog/detail/58


商業保險也可應用這些失能/長照評估工具

來評定腦腫瘤患者目前的體況

(未完待續......)


2026年1月18日 星期日

胰臟炎與保險核保 Pancreatitis and Insurance Underwriting

最近看到新聞分享

有年輕人因為急性胰臟炎不幸過世

嘗試整理胰臟炎之相關醫學知識

與保險核保之間的關係

供大家參考喔!


吃完吃到飽送急診!

30歲女住院2天就離世 醫點致命病因

https://health.setn.com/news/1780254

Source from : American College of Gastroenterology Guidelines: Management of Acute Pancreatitis  https://journals.lww.com/ajg/fulltext/2024/03000/american_college_of_gastroenterology_guidelines_.14.aspx

資料來源: 吃完吃到飽送急診!  30歲女住院2天就離世 醫點致命病因  https://health.setn.com/news/1780254

一、甚麼是急性胰臟炎? 為何發生?如何診斷及治療?


資料來源: 

American College of Gastroenterology Guidelines: Management of Acute Pancreatitis


急性胰臟炎(Acute pancreatitis,AP)

定義為胰臟的急性發炎

其典型症狀包含快速發生的左上腹持續疼痛、噁心嘔吐

嚴重的患者

甚至會有呼吸喘、心跳加快

全身性發炎反應症候群

(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Syndrome)

雖然隨著醫學的進步

死亡率已逐漸下降

但在美國

每年仍有5,000–9,000人因此死亡

因此仍不可不慎


為甚麼會發生急性胰臟炎呢?

一般認為有以下幾個因素


  1. 酗酒/酒精成癮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5/12/alcohol-abuse-and-insurance-underwriting.html
  2. 膽結石塞住胰管
  3. 三酸甘油脂血症
    (Hypertriglyceridemia,TG)
    尤其抽血TG≧1,000 mg/dL
    急性胰臟炎風險特別高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5/04/hyperlipidemia-and-insurance.html
  4. 胰臟腫瘤
  5. 基因、藥物、結構異常……等其他因素


治療方面

  1. 早期給予大量點滴補充
  2. 疼痛控制

是最重要的治療

若是膽結石造成的胰臟炎

需處理膽管結石問題

若病況嚴重

可能須接受引流或切除手術

所以建議盡早就醫

甚至住院治療

才是上策


二、胰臟炎與保險核保




這是我手邊有的健康告知書

可以看到

壽險、健康險的部分有詢問

. 過去一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胰臟炎


所以胰臟炎確實會影響到保險核保


而根據”保險醫學概論”的說法

若胰臟炎患者投保保險

應請被保險人加做一般體檢或調閱其就診病歷


1. 壽險部分
(1)急性發病痊癒未滿6個月,建議延期再議
(2)既往症,單次急性發作已痊癒者,輕度加點
(3)慢性胰臟炎或有酗酒習慣者,建議拒保
2. 醫療險部分
(1) 現症,婉拒
(2) 慢性胰臟炎或有合併症/酗酒習慣者,婉拒
(3) 既往症,無合併症且完全戒酒5年以上,可正常承保


三、結論


現代人飲食習慣高油高糖高鹽

並且部分民眾有酗酒習慣

易引發胰臟炎

雖醫學昌明

但急性胰臟炎仍有死亡風險

不可不慎


而在保險核保上

胰臟炎確實會影響到

保險費率之「對價平衡」

若病況嚴重

是無法投保商業保險的


所以建議大家

「減少喝酒、控制血脂」

才是照顧自己身體健康的好方法

並且趁身體健康時

就先未雨綢繆、提早規劃保險保障

這才是風險管理的上上策哦!


以上報告 歡迎不吝賜教

2026年1月11日 星期日

指定醫生要加錢喔! 論指定醫師費與商保實支實付理賠 Designated Physician Fees and Insurance Claims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FxTiLFEE/?


最近看到”保險練武室”line社群討論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SDRV4VD1/

有在談論指定醫師費的理賠問題

小弟嘗試查找相關資料並整理分享


一、甚麼是指定醫師費? 醫界態度如何?

資料來源: 

指定醫師費 下週一起禁收

本署(行政院衛生署)說明:
為何不同意收取指定醫師費─保障民眾公平就醫

超時&指定醫師費 衛署擬放寬限制

接生收指定醫師費?
衛福部急「正名」:非執勤時間可申請

醫改會幫您整理各縣市
【非值班醫師出勤費 / 指定接生費】規定


在台灣

通常準媽媽懷孕時

會找同一位婦產科醫師

固定產檢並且生育小孩


然而基於民間習俗考量

有些產婦會指定時辰剖腹生產

可是在非值勤時間

卻要求同一位醫師協助接生

對婦產科醫師來說

是很大的負擔

這部分也並不符合健保給付條件

所以有部分縣市政府衛生局

決議核可

向產婦收取

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指定醫師費”

以價制量

並補貼醫療團隊的辛勞


但考量民眾公平就醫之權利

避免影響經濟弱勢民眾之就醫可近性

不希望醫療機構巧立名目多收錢

因而行政院衛生署

民國99年9月30日

醫療行政及法規研討會議決議

自同年10月4日起

醫療機構禁止收取指定醫師費


之後過了幾年

衛福部在民國106年10月16日

以衛部醫字第1061667476A號函正式函釋規定

因產婦與產科醫師間醫病關係之特殊性,

產婦於生產時請求非當日值班負責執行生產業務之醫師接生,

考量該醫師之額外辛勞付出

收取執行醫療業務所衍生之費用,

法無明令禁止

爰同意醫療機構收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用,

惟該費用仍應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辦理,

並公開揭示。


所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

有可能核可醫療機構

收取【非值班醫師出勤費/指定接生費】

但須符合幾項規定


  1. 只適用在「非值班時間的醫師出勤費」,
    反映醫師之額外辛勞付出。
    如果是醫師在正常上班時間,
    或是當晚本來就是輪到他值班的時段,
    則不該收取。
  2. 應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先報請當地衛生局核定。
  3. 醫療院所應公開揭示衛生局核准之收費標準


二、保險界如何看待指定醫師費?


資料來源: 指定醫師費 下月起不理賠


由於民國99年

當時的行政院衛生署

決議禁止收取指定醫師費

所以金管會也於民國101年5月7日

發布金管保品字第 10102059590 號函

准予備查修正實支實付示範條款第 6 條條文

將「指定醫師費」刪除

並自同年7月1 日起實施

如下圖所示 


並且就當時的新聞說明

新舊保單費率皆有調整

金管會並要求保險公司

降低費率或增加保額

然而因為此筆理賠費用金額不大

舊保單保費「降幅」只有萬分之幾

實務上影響不大


三、實務理賠案例

資料來源: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21868521.A.4F9.html


所以實務上

指定醫師費或是後來的

【非值班醫師出勤費/指定接生費】

到底會不會賠呢?

就我看到網友分享的經驗


  1. 有保險公司正常理賠或融通理賠
  2. 但也有保險公司從嚴處理
    根據金管會示範條款的修訂標準
    不應理賠相關費用


或許投保的時間不同

新舊實支實付保單的條款差異

也會影響到實際的理賠結果喔!


四、結論


人們希望找到名醫

治好自己的病

或是依照民間習俗

擇時生產

其實是台灣的風土民情

是否可因此加收醫療費用

也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動

而有所改變


不過商業保險是否可理賠這種

【非值班醫師出勤費/指定接生費】呢?

不同的保險公司

不同的保單條款

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賠結果


個人認為

至少就這個案例來看

“留著民國101年以前
投保的舊實支實付保單”

比較有機會獲得保險理賠喔!


以上報告 歡迎不吝賜教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