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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跟我分享這篇文章
因為文章與實務經驗差異甚大
特撰寫此篇文章
以正視聽
一、 何謂政府之長照補助 – 長照2.0
以下資料引用自
1. 依照長期照顧服務法
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
「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
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
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身心失能者(以下稱失能者):
「指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
致其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所以整個串聯起來
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才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法須照顧的患者
2. 實務上的長照2.0
服務的對象如下
長照2.0
有所謂的長照4包錢
其中包含
a. 照顧及專業服務
b. 交通接送服務
c. 喘息服務
d.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基本上
長照需要等級
分成1~8級
數字越大
長照/失能狀態越嚴重
所以總結來說
長照需要等級
第2級(含)以上的
身心障礙者
或≧50歲 失智症患者
或≧55歲 原住民
或≧65歲 老人
可依給付額度表
申請相對應的補助
但是依家庭經濟狀況
會有自負額的需要喔!
3. 關於長照需要等級的認定
可參考下圖說明
一般所謂ADL (生活自理能力)的評估
也是參考巴氏量表
一般至少要有1項受到影響
才能申請長照2.0的服務
二、 申請外籍看護條件
以下資料引用自
一般申請被看護者的資格有四
1. 醫療團隊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實務多用巴氏量表評估)
a. 被看護者年齡<80歲,
有全日照護需要
(巴氏量表未滿35分)。
b. 被看護者年齡滿80~85歲,
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巴氏量表60分以下)。
c. 被看護者年齡≧85歲,
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
(巴氏量表上僅一項失能,如95分)。
2. 被看護者領有
各地方政府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並符合表列項目程度(多為重度等級)
3. 為衛福部長期照顧服務對象,
且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
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4.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者
自從2023.10
勞動部開放多元認定/擴大重招免評
申請家庭看護移工後
其實外籍看護申請條件
已經放寬很多
三、 長照險理賠標準
我在
長照/失能險 誰比較貴? 定義一樣?
Comparison of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
有講到
依照<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
長照險之
「長期照顧狀態」分成
生理功能障礙以及認知功能障礙
1. 生理功能障礙是簡化版的巴氏量表
生理功能障礙的
6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
要有三項在巴氏量表都是拿0-5分
才能申請到長照保險金
2. 認知功能障礙就是要失智症CDR≧2分
而生理功能障礙與巴氏量表
對應如下
四、 長照險/長照2.0 誰認定寬鬆?
所以總結上述資料
1. 生理功能障礙
A. 長照2.0:
只要患者符合申請長照資格
巴氏量表有1項受到影響
就有機會申請長照2.0的服務
B. 申請外籍看護:
只要患者使用長照2.0
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
連續達6個月以上
就可多元認定申請外籍看護
C. 長照險:
要3項受到影響
才能申請理賠
2. 認知功能障礙
a. 長照2.0:
只要患者CDR≧1分(甚至0.5分)
就可申請長照2.0的服務
b. 申請外籍看護:
只要患者CDR≧1分
就可申請外籍看護
c. 長照險:
多數保單要CDR≧2分
才能申請理賠
只有少數長照險保單
有理賠CDR=1分
所以講到這邊
是
長照險
長照2.0
還是申請外籍看護
認定寬鬆
我想答案應該很明顯了…..
五、 下半身癱瘓終身坐輪椅 失能險如何認定?
我只能說
最近幫一個病人寫診斷書
患者因車禍
脊髓損傷 下半身癱瘓
但意識清楚
雙手可自己用輪椅
自己翻身吃飯
最後以神經失能判定
勞保2級失能
信不信由你囉……
六、 結論
政府的
長照2.0
申請外籍看護
其標準與長照險截然不同
希望大家不要混為一談
並且我發現
很多保險從業人員
對長照/失能險的認定標準及條款
非常不熟悉
造成網路上
許多似是而非的錯誤觀念
持續傳播
希望大家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囉…..
如果對長照/失能險有任何疑問
都歡迎跟小弟聯絡交流
希望能用保險及社會救助
幫助我們的病人
不要被這些非專業人士害到了
以上報告
敬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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