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報稅的季節,
去年在拙作 “淺談所得稅 節稅策略”有提到
節稅手段不外乎
1.
增加人頭(受扶養親屬)
2.
減少帳面所得
3.
增加列舉扣除額
(如人身保險/健保費/醫藥費……等)
4.
增加特別扣除額
(如身心障礙/長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
這幾大項
剛好今年同時有薪資及執業收入
所以有一些報稅的細節
可以跟有緣人分享
一、執業收入有多優惠?
可參考上圖以及連結的介紹
簡單說
1. 執行業務所得 9A :
開業醫師、律師、會計師、保險經紀人……等
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業務收入,
就申報這項。
2. 執行業務所得 9B :
不一定要是特定專業人士,
演講費、稿費、版稅…….等著作財產權所得,
可申報此項。
9A的部分,
因為我是保險經紀人,
國稅局認定我其中26%的所得,
是營業必要的成本,
所以實際獲得的收入*74%,
才認列為我的所得
這樣就可以減少帳面所得
9B的部分,
有比較高的免稅額,
一年有18萬元,
超過的部分,
費用率30%,
實際獲得的收入*70%,
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所以
1. 有興趣可查看看開業醫師的執業所得費用率,
就知道合法的開業醫收入認列可以多低了……
2. 以前部分醫院可以報執業所得,
降低應稅所得,
但是後來財政部廢除醫師駐診拆帳課稅規定,
所以醫院醫師們就只好乖乖繳稅了……
幫自己QQ
3. 難怪那麼多人去演講、寫書、辦課程,
一年18萬免稅,
又可以收入打7折後才課稅,
還不需限定特定職類才能申報。
覺得像我這樣實際考取國家證照,
然後上班領薪水的人,
好像白癡一樣……
再幫自己QQ
不過稅制如此,
大家如果想要增加收入,
又不想被課稅太多,
這樣就知道努力的方向在哪邊囉……
二、勞工加班費免納所得稅
勞工加班費不列入所得稅
可參考財政部的說明
一般正規的公司行號
會計部門都會協助計算
所以常常加班的勞工
實際領得的薪水條
會跟報稅系統上的所得額不太一樣
不過個人經驗
一般醫院都是用全薪的80%列入所得
20%就當作在醫院的加班費
但是我現在的醫院
雖然給我固定薪
但是加班費是用每小時X元去做計算
所以我現在都拜託助理
把晚上看夜診、假日查病房、夜間/假日值班……等
加班時數盡量列入
這樣就可以減少帳面上的薪資所得
三、列舉扣除額的我思與我見
1. 全民健康保險費(含補充保費)是可以全額折抵稅額的!
所以被扣補充保費不必驚慌
反而稅可以少繳一點
2. 列舉扣除額中的醫藥及生育費,
需要扣除「保險給付」後的差額。
可參考此新聞說明
所以仔細想想
對於繳納高稅額的民眾
實支實付/日額型醫療險/團險的重要性大為下降
反正自費付給醫院的錢
雖然沒有商業保險給付
但報稅可以抵稅
其實也是不錯拉……
那再換個想法
每人每年24000元的人身保險費要怎麼規劃呢?
是不是壽險/失能險/意外險/重大傷病險/癌症一次金……更為重要
且保險給付不會影響稅額抵扣呢?
有任何問題或想補充的
歡迎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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