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5日 星期日

不孕症、OHSS與醫療險/醫責險理賠 Infertility, Ovarian Hyper Stimulation Syndrome and Health/Medical Malpractice Insurance Claim

<感謝保險武士&保險武士獨家觀點社團的討論>

<本文未經婦產科醫師審稿 請各路大神不吝指正>


台灣少子化的問題非常嚴重

甚至已成為嚴峻的國安危機

因此從中央到地方政府

無不想盡辦法鼓勵生育

而對於無法生育的年輕夫妻

政府更補助試管嬰兒費用

以增產報國


然而醫學上

甚麼是不孕症呢?

不孕症的相關治療

或醫療糾紛

醫責險/醫療險可否理賠呢?


以下是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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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甚麼是不孕症?


以下資料摘錄自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孕產婦關懷網站>


夫妻雙方

只要在沒有避孕的情況下

經過12個月以上的性生活

而沒有成功受孕

即稱為不孕症

而年齡超過35歲的女生,

若超過半年無法受孕,

可以考慮提早就診。


無法懷孕的原因很多

男生女生可能各半

所以若真的無法順利受孕懷胎

男女生都要到婦產科接受檢查

不是只有女生去看婦產科。


男性因素包含:

1.精液異常:精子數量太少、形狀異常或活動力減弱
2.睪丸無法正常製造精子:
   有先天性異常、染色體異常、荷爾蒙異常、
   感染性疾病、精索靜脈曲張、慢性疾病、
   外傷、環境毒素、睪丸腫瘤、藥物、吸菸影響等病因
3.精子運輸系統異常:包括先天性無輸精管症或後天輸精管阻塞
4.性功能障礙:如陽萎、早洩或無法射精、尿道下裂等


女性因素包含:

1.排卵功能異常及荷爾蒙失調。
2.子宮頸黏液分泌異常,使精子無法順利進入子宮腔內
3.子宮腔結構異常,子宮內膜粘連或功能異常
4.輸卵管因發炎或感染,造成粘連或阻塞
5.腹腔內因素: 如子宮內膜異位症,
   或之前手術引起骨盆腔、卵巢、輸卵管感染粘連


另外有些不孕症

是男女雙方皆有混合因素

也有醫學上認定

不明原因造成的不孕症


治療方面

當然是盡可能找出不孕原因

做對應的治療。

另外可考慮人工受孕

利用人工生殖技術來協助受孕的方法

分成「人工授精」

「試管嬰兒」兩大類


「人工授精」

是將丈夫的精蟲取出處理之後

將活動精蟲注射入女生子宮內

以提高受孕機會


「試管嬰兒」

又稱體外授精及胚胎植入

需要將體內卵子取出

在體外受精形成形成胚胎後

再植入子宮內

接受試管嬰兒的治療

女方須接受較多的藥物注射

就有相關的風險……


二、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為了鼓勵大家生育健康寶寶

政府有兩項重要補助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1.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這個各縣市政府的方案略有不同

台東縣衛生局為例

只要配偶任一方設籍台東縣

並且該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生育第一胎者


女生補助2500元

檢查包含:

血液常規(含海洋性貧血篩檢)、

甲狀腺刺激素

尿液檢查篩檢

愛滋病篩檢

梅毒篩檢

水痘抗體檢查

德國麻疹抗體檢查

濾泡刺激素檢查

黃體化激素檢查及催乳激素檢查


男性補助1000元

檢查包含:

血液常規(含海洋性貧血篩檢)

甲狀腺素檢查

尿液檢查篩檢

愛滋病篩檢

梅毒篩檢

精液分析檢查


2.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若檢查出來

真的有不孕症

國家有相關的補助計畫

讓不孕症夫妻可以接受

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


我直接引用

國民健康署的懶人包

供大家參考




    

三、 甚麼是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OHSS)


以下資料引用

臺大醫院 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


但在試管嬰兒的療程中

使用促性腺激素(hMG,FSH)去刺激排卵

可能會誘發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OHSS)

其症狀包含

大量腹水積聚

血液過濃

腎功能衰竭

血栓形成

或胸膜積水造成呼吸困難

若未及時治療

甚至可能有死亡的風險

不可不慎


四、 醫療險是否理賠不孕症&其併發症


可參考拙作

剖腹產與實支實付醫療險 Cesarean Section and Medical Expense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6/cesarean-section-and-medical-expense.html


根據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

第 12 條(除外責任)》


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

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所以實支實付/日額型醫療險

是不會理賠不孕症治療的


另外可參考

<111年評字第510號>


病患因為取卵後

腹脹2天

輕度呼吸困難

尿少

體重一天增加3公斤

診斷為OHSS(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

入院接受治療

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險理賠遭拒


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後

評議中心諮詢醫療顧問此問題


 而依照一般醫理判斷

兩位顧問醫師都這麼回應

 


所以最後評議仍認定

保險公司不須理賠


五、 個人醫責險是否理賠不孕症併發症


感謝林逸婷醫師 (Eating醫師的保險箱)分享

醫責險條款改了!牙科全麻賠不賠?


我在去年以前的個人醫責險保單

其除外原因是這麼寫的

 

醫責險除外原因

所以以前跟人工流產手術、

不孕症有關的治療手術

個人醫責險是不理賠的


但今年(2024年)開始的保單條款

是這樣寫的

 

2024最新醫責險除外原因

可以看到

1. 任何與人工流產手術、結紮或與不孕症有關之治療手術
2. 被保險人因牙醫業務行為所為之全身性麻醉
,或在全身性麻醉下所為之牙醫業務行為


這兩條已經被拿掉了!

換個說法

任何與人工流產手術、結紮或與不孕症有關之治療手術

若造成醫療糾紛

醫師依法應負賠償責任

而在保險期間內

首次受賠償請求時

醫責險保單會啟動理賠

個人樂見產險公司

為醫師族群

提供更完善的責任保險之保障


六、 結論


台灣少子化嚴重

因而國家鼓勵生育

並補助不孕症之檢查及治療


然而依照醫療險示範條款

及評議中心之認定

不孕症之治療及相關併發症

醫療險並不會理賠

反而若有醫療糾紛

醫師醫責險會啟動理賠


希望未來有機會

醫療險的除外責任

也能夠適度調整及放寬

嘉惠被保險人囉…..


以上報告

歡迎大家討論指正


# 2024.08.26 不孕症與醫療險理賠補充 

<感謝看見保經 林口事業部 Catherine Chen 執業保險經紀人補充>

實務上
若因為OHSS住院
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有部分公司是申請成功的~
所以若客戶/病人不幸罹患相關疾病
還是可以試著送件看看
說不定有機會獲得保險理賠喔!






2024年8月18日 星期日

躁鬱症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Social Welfare and Insurance Benefits for Patients with Bipolar Disorder

隨著新聞媒體報導

以及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越發重視

彷彿我們身邊

有越來越多的人得了躁鬱症


然而在精神醫學上

躁鬱症是有明確定義、分類及治療的

本文嘗試簡介躁鬱症相關的醫學背景知識

並分析可請領之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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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麼是躁鬱症? 得躁鬱症的人多嗎?


以下資料引用自

衛生福利部-心理衛生專輯” 

認識雙向情緒障礙症 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 研修住院醫師 陳奎佑


躁鬱症是一種

雙極性情感疾患(bipolar disorder)

不同於憂鬱症患者

只有出現憂鬱期的情形

一個躁鬱症病人的情緒

終其一生

可能會在狂躁期、憂鬱期及正常期之間擺盪


而根據流行病學調查,

全人口約有1%的人罹患第一型躁鬱症

平均初次發作年齡為20-30歲

男性與女性罹患躁鬱症的比例大致相同

但是男性終生出現躁期的時間比女性多

女性終生出現鬱期的時間比男性高


所以對於年輕族群來說

躁鬱症相對容易好發

是我們醫師需要特別留心注意的疾病


二、躁鬱症的分型、症狀與治療


躁鬱症的分型

一般可分為三種


1. 第一型雙相情緒障礙症(第一型躁鬱症):
        包含狂躁期、輕躁期與憂鬱期
2. 第二型雙相情緒障礙症(第二型躁鬱症):
        只有輕躁期與憂鬱期
3. 循環型情緒障礙症: 只有輕躁期與輕鬱期


大致上的情緒高低表現

如下圖所示

 

Bipolar disorder分型


躁鬱症的躁症發作定義,

必須要有一段時間

情緒持續高昂、開闊、或易怒,

不斷進行活動,幾乎一整天都持續此狀態 

再加上以下症狀中的其中3-4項


1. 自尊膨脹或誇大
2. 睡眠需求降低,但卻更有活力
3. 話量變多變快,滔滔不絕講不停
4. 思緒飛躍或主觀感受到想法洶湧不止
5. 注意力分散,無法集中
6. 過度投入特定會付出痛苦代價的行為,
        如過度購物、無節制的性行為
7. 精力旺盛、靜不下來
        增加目標導向的活動(社交、職場或學校、性)
        或者精神動作激動(例如:無意義的非目標導向行為)


若上述狀況

影響日常生活功能或工作學業

我們稱之為

「狂躁期」(manic episode)

若尚未影響工作學業

我們稱之為

「輕躁期」(hypomanic episode)

兩者比較如下表所示

狂躁期輕躁期比較

而躁鬱症的憂鬱期(depressive episode)

定義為持續兩周以上的憂鬱情緒或失去興趣及愉悅感,

並在期間內同時出現至少以下5種症狀


1.幾乎整天且每天憂鬱
2.幾乎整天且每天對所有活動都顯著地失去興趣或愉悅感
3.體重或食慾顯著減輕或增加
4.幾乎每天失眠或嗜眠
5.精神動作遲緩或激動,可由旁人觀察所得
6.幾乎每天疲倦或無精打采
7.幾乎每天感覺到無價值感,或有過度不恰當的罪惡感
8.思考能力和專注力降低,或是猶豫不決
9.反覆想到死亡、反覆自殺意念,或者具體的自殺計畫或行動


因為有以上症狀

患者在衝動控制能力減弱的影響下,

容易做出輕率的決定和行為,

造成自己在健康、經濟和成就上的影響,

增加自傷、傷人的風險

因此需好好遵從醫囑 規則服藥

以避免憾事發生…… 

社會成本極高


治療方面

藥物選擇包含

情緒穩定劑(Mood Stabilizer)
抗癲癇藥物(Anti-epileptic drugs)
抗精神病藥物(Antipsychotics)
抗憂鬱劑(Antidepressants)
鎮定劑(benzodiazepines)

等藥物

請依精神科醫師的指示服藥


三、 躁鬱症的核保醫學


可參考拙作

<精神病與精神疾病 (上) - 醫學定義與分類 Defining Psychosis and Mental Disorder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12/defining-psychosis-and-mental-disorder.html>

<精神病與精神疾病 (下) Psychosis and Mental Disorder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3/12/psychosis-and-mental-disorder.html>


基本上只要是

投保壽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

健康告知書都會要求

5年內是否有智能障礙及精神病診療用藥

如下圖所示

 

精神病 健康告知


躁鬱症是屬於”精神病”

所以…..

根據”保險醫學概論” 

若誠實告知保險公司

醫療險除癌症險外

應該是會被拒保


傷害險須完全痊癒5年以上

且不須再服用抗精神病藥物

才有機會正常承保


所以躁鬱症病人

如果要買保險

需要特別挑選適合的商品

以及患者體況的配合

不容易啊…..


但躁鬱症患者

若身上有保單

反而有機會爭取到保險給付喔!


四、 躁鬱症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中央主管機關)?


1. 重大傷病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重大傷病項目 慢性精神病

重大傷病項目 情感性疾患

Bipolar disorder Diagnose code

 

如圖所示

慢性精神病是有重大傷病卡的

其中躁鬱症患者

若經精神科醫師確診

ICD 10 為F30.10-F30.13、F30.2-F30.9

是有機會申請的


2. 身心障礙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身心障礙鑑定表

第一類: 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其中有一項”情緒功能”

可由精神科醫師認定為輕、中、重或極重度身心障礙

 

情緒功能


3. 長照2.0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領有身心障礙卡即可申請。

長照四包錢包含:

照顧及專業服務、

喘息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

輔具租借、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詳情可上衛福部長照專區或撥打1966查詢。


也可參考拙作

<長照2.0,外籍看護申請,與長照/失能險認定 

Long-Term Care 2.0, Application of Foreign Care Taker, and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7/20-long-term-care-20-application-of.html>


五、 躁鬱症的相關保險給付?


1. 實支實付醫療險/日額型醫療險

若因躁鬱症發作住進精神病房,

可依條款申請醫療保險給付。

但要注意

保險條款有沒有包含日間留院/日間照護

保險理賠可能差很多

如下圖所示 日間留院


2. 勞保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

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

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

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住院超過4天

可以請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

最多可請6個月到1年。


3. 勞保/農保/公保失能

以勞保為例,

勞保有精神失能

所以若確診為躁鬱症,

治療二年以上

可依照患者之日常生活活動及工作能力,

認定為一、二、三、七、十三級失能

如下圖所示

 

勞保精神失能


4. 失能險

商業保險雖然只有神經失能,

沒有精神失能,

但若躁鬱症患者,

合併有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疾病

有機會適用神經失能,

請領失能險給付。


5. 長照險

一般市面上的長照險,

躁鬱症需要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有三項以上嚴重障礙

包含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更衣,

才能理賠,

或是認知功能障礙CDR≧2

才能理賠。

我很懷疑,

會有純粹躁鬱症的病人,

申請到長照險給付嗎?


6. 重大傷病險:


若躁鬱症患者確實有重大傷病證明

應該可以依此申請到重大傷病險理賠


不過要注意的是

目前市售的重大傷病險

幾乎慢性精神病

都會打折給付喔…….

如下圖所示 

重大傷病險

所以選擇

慢性精神病不打折給付

的重大傷病險

在實務上

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以上是相關整理及說明。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討論or留言喔!


2024年8月11日 星期日

核保實務-新生兒黃疸 Neonatal Jaundice and Insurance Underwriting

新生兒黃疸

是台灣常見的新生兒疾病

也因此有些寶寶需要住院照光治療


但甚麼是新生兒黃疸呢?

又新生兒黃疸

會不會影響保險投保呢?


以下是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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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甚麼是新生兒黃疸(Neonatal Jaundice)?


以下資料摘錄自

<新生兒黃疸臨床處置建議手冊>

<新生兒黃疸 

https://exdep.edah.org.tw/ped/index.php/2019-11-16-19-44-25/186-2019-11-28-12-33-18>


新生兒黃疸(Neonatal Jaundice)

是指新生兒的血液中

膽紅素值高於正常值

一般常見症狀為寶寶皮膚變黃

並且一般生理性黃疸(Physiologic jaundice)

會在大約1-2星期後逐漸褪去


但如果

1. 早發性黃疸: 出生後24小時內出現黃疸
2. 增加太快: 總膽紅素每日增加超過5mg/dl 
                          或 1小時增加>0.2mg/dl
3. 數值太高: 足月兒超過15mg/dl,早產兒超過13mg/dl
4. 膽汁滯留: 直接膽紅素超過1.5-2mg/dl
5. “延長性黃疸”(prolonged jaundice)
足月兒黃疸超過兩週
早產兒黃疸超過三週


我們稱之為

病理性黃疸 (Pathologic jaundice)


病理性黃疸麻煩的地方

表示可能寶寶潛藏有肝膽疾病

並且嚴重的話

可能會造成核黃疸(Kernicterus)

引發急性或慢性膽紅素腦病變

(Acute bilirubin encephalopathy)

(Kernicterus)

造成不可逆的神經損傷


因此臨床上

若寶寶符合”病理性黃疸”的定義

醫師會建議住院

安排積極照光等檢查及治療

以避免高膽紅素血症

造成神經傷害的發生


二、 新生兒黃疸與核保


 



以某家保險公司之健康告知書為例

可參考第二項

過去一年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

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裡面就有提到黃疸的部分

所以出生就發現有黃疸的寶寶

一年內想要投保

人壽保險

健康保險

重大傷病險……等保險

就需要誠實告知

並且可能保險公司

會要求

疾病問卷、兒童健康手冊、病歷摘要等資料

以供核保審核

 

不過就個人的經驗

即使是新生兒黃疸

誠實告知並提供相關資料

只要核保確定是生理性黃疸

不論是實支實付、重大傷病險、癌症險、壽險等….

最後是正常承保

也沒有除外


另外可參考

評議中心之文章

因新生兒黃疸被解約,合理嗎?

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rti=1121&k=&ClassId=&p=22


被保險人A君非屬早產兒,

且其黃疸經照光治療後已改善,

實難認定此未告知情事影響保險公司之危險估計


至少就這個案例看來

評議中心也是站在被保險人這邊的


三、 結論


新生兒黃疸是台灣常見

但可能有嚴重併發症的疾病

建議國人聽從新生兒科醫師之醫囑

盡早發現、診斷及治療

以避免造成終身遺憾


不過一般而言

新生兒黃疸大多數是生理性黃疸

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後

不會影響核保之危險估計

評議中心也依個案判斷

認同此看法


希望大家可以更了解醫學及商業保險

若有問題

也歡迎大家不吝討論指教喔!


2024年8月4日 星期日

重大創傷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Social Welfare and Insurance Benefits for Patients with Major Trauma

「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我們生活中

常有許多意外事故發生


我曾經在網路上

看過類似以下的圖片

 


事實上

這些都是真實發生過的社會事件

意外傷害的風險

是無所不在的


然而

若不幸遇到重大創傷

我們有甚麼社會福利及保險給付

可以申請呢?

以下是相關介紹


一、 什麼是重大創(ㄔㄨㄤ)傷 (Major Trauma)?


以下資料引用自

維基百科

112年國人死因統計結果


重大創傷(英語:Major trauma)

是指任何可能導致長期失能或死亡的創傷。

造成重大創傷的原因很多,

包含鈍性創傷和穿透性創傷,

例如跌倒、車禍、刺傷、槍傷等

 


依據衛福部112年統計

事故傷害為國人第8大死因

每年奪走約7000人的性命

標準化死亡率穩定在

每十萬人口20.0人


二、 創傷嚴重程度分數 (Injury Severity Score, ISS)


以下資料引用自

創傷嚴重程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 ISS)評估創傷嚴重程度


創傷嚴重程度分數

(Injury Severity Score, ISS)

是一套用來評估外傷嚴重度及預後的計算方法

其基礎是

簡易外傷分數

(Abbreviated Injury Scale, AIS)


AIS將身體分成六個解剖區域

頭頸(Head/Neck)
顏面(Face)
胸部(Thorax)
腹部(Abdomen)
肢體(Extremity)
外觀軟組織(External)


每個解剖區域

依損傷嚴重程度評0-6分

然後挑選最嚴重的三個區域

(AIS分數最高者)

用其創傷分數來計算ISS。


ISS = 三個最高AIS分數(最嚴重創傷)平方的總合


最低 0分

最高 75分


只要

1. 有3個以上區域之 AIS 分數為 5 分, 52+52+52= 75 。
2. 只要有一個區域 AIS 分數為 6 分, ISS 一律為 75 分。
3. 到院前死亡, ISS 一律為 75


ISS < 9分為輕度外傷,
ISS 9-15分為中度外傷,
ISS ≧ 16分嚴重外傷(可申請重大傷病卡)


ISS分數愈高或年齡愈大,

死亡率愈高。


三、重大創傷的相關社會福利(及中央主管機關)?


我其實覺得以下這篇文章不錯

可以參考

創傷性腦損傷醫療新境界

https://www.chimei.org.tw/main/cmh_department/59012/magazin/vol142/03-13.html


1. 重大傷病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如圖所示 

ISS≧ 16分

可以拿到重大傷病證明

可以看一下病人是否有下

ICD 10: T07 診斷碼

 2. 急難紓困&急難救助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只要有重大傷病證明,

就可以到公所申請補助,

紓困跟救助的申請條件稍微有所不同,

可解燃眉之急。

3. 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教育部)

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

其本人、父母或監護人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

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所以重大創傷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對患者家屬的補助請領相當重要!


4. 身心障礙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依照患者受傷的部位不同

可申請第1-8類身心障礙類別

患者可能從輕度到極重度身心障礙都有可能。

一般建議出院三個月後再行申請。


5. 長照2.0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領有身心障礙卡者即可申請。

長照四包錢包含:

照顧及專業服務、

喘息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

輔具租借、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詳情可上衛福部長照專區或撥打1966查詢。


6. 外籍看護工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就是寫巴氏量表請外傭,

基本上重大創傷後

影響日常生活功能即可申請。

不過請不請得過,

重點是日常生活功能(ADL)及年齡,

看十個項目: 

進食、移位、個人衛生、如廁、洗澡、平地走動、上下樓梯、穿脫衣物、大&小便控制。

85歲以上的患者幾乎都可以過,
80~84歲的患者,巴氏量表60分以下可以過,
79歲以下的患者,巴氏量表35分以下可以過。


另外自2023.10 

勞動部開放多元認定/擴大重招免評


a. 被看護者領有
各地方政府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並符合表列項目程度(多為重度等級)
b. 為衛福部長期照顧服務對象,
且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
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c.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者

這些患者也可以申請外籍看護


詳細關於長照2.0及外籍看護申請

可參考以下文章

長照2.0,外籍看護申請,與長照/失能險認定 

Long-Term Care 2.0, Application of Foreign Care Taker, and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https://drinsurancebroker.blogspot.com/2024/07/20-long-term-care-20-application-of.html


四、 重大創傷的相關保險給付


A. 實支實付醫療險/日額型醫療險/手術險

因意外傷害事故住院診療,

或接受相關外科手術住院治療,

可申請醫療險相關給付。


B. 勞保傷病給付/學保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

a. 勞保被保險人於參加勞保期間,

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含罹患癌症),

正在住院治療中,

不能工作,

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

可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b.學保住院保險金

每次住院上限5萬元可以申請。

c.學保另有傷害門診保險金

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


C. 勞保/農保/公保/軍保失能

依受傷部位不同

可對照各社會保險之失能給付標準

獲得對應之失能給付


D. 重大傷病險

只要有領得重大傷病卡就會給付,

所以重大創傷可理賠保險金。

要注意

重大疾病險(7項疾病)中的

癱瘓(重度)定義為

係指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含)以上遺留下列機能障礙之一,

且經六個月以後仍無法復原或改善者:

1、 關節機能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2、 肌力在2分(含)以下者

(肌力2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膝、踝關節


特定重大傷病險(29項疾病)另有

深度昏迷

嚴重頭部創傷

其認定標準如下


深度昏迷:

係指腦部功能衰竭造成意識喪失,

對外界各種刺激無反應或反應能力嚴重降低,

使用生命維持系統連續超過三十天

且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ale)評分持續在8分(含)以下

但因酒精、藥物濫用或醫療上使用鎮定劑所致的深度昏迷除外。


嚴重頭部創傷:

係指因意外事故所致的頭部創傷,

而造成腦部損傷,

並導致永久性神經機能缺損。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缺損

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

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機能障礙之一者:


1.植物人狀態。

2.一上肢三大關節或一下肢三大關節遺留下列機能障礙之一者:

(1)關節機能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2)肌力在2分(含)以下者

(肌力2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膝、踝關節


3. 兩肢(含)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

皆不能自己為之,

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4.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所謂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

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

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簡單說: 

重大疾病險(7項疾病)、

特定重大傷病險(29項疾病)

在重大創傷部分

著重在嚴重頭部創傷、昏迷、癱瘓的部分

範圍較狹隘


E. 失能險

商業保險的失能認定幾乎是跟著勞保的,

所以一般失能險也可依失能等級表

申請到對應之失能給付。


F. 長照險

一般市面上的長照險,

以生理功能障礙認定,

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有三項以上嚴重障礙,

包含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更衣,

才能理賠,

認定上比巴氏量表嚴格。


G. 個人傷害險(俗稱意外險)

意外死亡、

意外日額、

意外實支等相關險種

可因意外傷害事故

依病況啟動相關保險給付


以上嘗試做相關整理

若有疏漏缺失之處

還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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